曾擔任音樂老師的劉男目前入監,他向高院聲請再審。侯柏青攝
之前任職某國小音樂老師的劉姓男子,2018年間請小五男童幫忙照顧剛入學的兒子,他卻竟不時賞男童巴掌、言語凌辱,還拿鼓棒打其下體到「整根紫」,害男童得身心症,出現抽搐及解離症狀,更會求饒大喊「老師我不敢了」,他被最高法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4年半定讞,已入監服刑。他向高院聲請再審,高院今天開庭,他主張檢方未提驗傷單佐證,且男童症狀和他無關,希望高院幫忙平反。
老師向高院法官表示,根據受害男童的學校護理日誌顯示,他之前就有腹瀉、頭昏和嘔吐等症狀,因此,他在2019年出現頭痛、腹瀉的狀況,和他沒有太大關聯性,質疑男童早就有相關疾病,卻歸責於他。
老師也表示,根據其他小孩子寫給他的信,顯示他相當懂小孩子的心理,他另強調,檢察官拿來定罪他的證據根本不是真正的傷單,如果是傷單怎麼可能用畫的?他主張本案只有6個字,就是「無證據有傷害」,他質疑檢方和家屬沒有提供傷單或佐證照片,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他主張,男童說老師用鼓棒打他的太陽穴、後腦杓,媽媽甚至形容將男童的生殖器「被打成整根紫」,但這些症狀,全都沒有傷單可以佐證,判決違反證據法則。高院法官聽完他的意見後,表示會進行評議,再裁定是否開啟再審,諭知全案候核辦。
全案定讞判決指出,被害男童當年參加劉男指導的合奏團,男童全家都和他保持良好互動,殊不知老師的兒子進入國小就讀後,一切卻走調。
男童在審理時回憶,老師一開始不滿他沒有好好照顧兒子,趁四下無人時對他破口大罵「「照顧我的兒子都是你的責任…你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我對你太失望了!」男童回家告訴爸媽後,媽媽打電話問老師情況,但老師卻賞了男童3巴掌,「照顧OO(老師兒子)是你的責任,為何你要告訴爸媽?」
老師甩完巴掌後,又拿鼓棒用力打男童生殖器、小腿骨,害男童臉腫、腿瘀青、下體破皮。老師扯男童的領子威脅「你回去敢跟爸媽講,你就死定了!」老師其後又打罵男童5、6次,除了巴掌伺候,還不時打他的小腿骨、後腦杓、太陽穴及鼻樑,更不忘用鼓棒敲生殖器;老師還恐嚇男童「不准說出去」。
不知情的媽媽某次擔心兒子又挨罵,善意詢問老師後,老師以為他告密,當時男童的手骨折受傷,他竟然拿鼓棒打鋼釘處,又把男童下體打到破皮,男童回家洗澡後擦身體時,媽媽瞥見他的生殖器受傷,他還掩蓋說「媽媽看錯了。」
其後,男童開始出現頭痛、腹瀉等異狀,經常請假,升上六年級後仍然遭到凌虐,開始出現「解離」現象,男童除在課堂上或家中反覆暈厥,還會不斷尖叫求饒,醫師也認定他確診創傷後壓力症(PTSD)等多種嚴重身心症,馬上通報兒虐事件,才揪出老師涉案。
二審均判老師4年半,最高法院去年9月駁回上訴,老師目前入監服刑。家長另對老師提起民事求償,一審判賠677萬,全案上訴二審纏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