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醫學系高材生劉女放火燒死父親,被判刑10年。示意圖,非事件。取自Unsplash
台南永康區2019年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縱火案,醫學系畢業的高材生劉瑀涵,因與母親發生口角,竟駕車到加油站購買汽油返家縱火,釀成父親葬身火窟,母親與胞弟受傷的悲劇。案經三審定讞,她被依《對直系血親尊親殺人罪》判處10年徒刑,並施以2年監護處分。然而,她在服刑期間聲稱聽聞「父親未死」,向法院聲請再審,遭法官以屍檢證據駁回,全案可抗告。
這起悲劇發生於2019年5月15日,台南永康區某透天厝凌晨突發火警,屋內劉姓屋主因吸入過量濃煙,因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併高溫灼傷死亡,其妻及兒子則受傷送醫。警方、消防單位介入調查後,確認火警非意外,而是人為縱火,涉案者竟是劉男的親生女兒、時年30歲的劉瑀涵。
調查顯示,劉瑀涵雖然擁有醫學系學歷,但三度參加醫師國考皆落榜,導致她與家人關係漸行漸遠。案發當晚,她與母親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憤而駕車前往加油站購買500元汽油,隨後返回住家,將汽油潑灑在客廳床墊上點燃,隨即駕車逃離現場。
警方經過調閱監視器,發現劉瑀涵曾在案發前購買汽油,且其車輛在火警發生時駛離,待掌握關鍵證據迅速將她逮捕。然而,劉瑀涵面對偵訊時全盤否認涉案,對於檢警提問,不是避重就輕就是選擇沉默。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台南地方法院於2019年12月依《對直系血親尊親殺人罪》判處劉瑀涵12年有期徒刑,並施以2年監護處分,希望她能在獄中接受適當治療。案件上訴二審時,考量她的精神狀況,加上母親與弟弟在法庭上求情,希望法官從輕發落,最終台南高分院改判10年徒刑,2年監護處分。2022年5月26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案件塵埃落定後,劉瑀涵於服刑期間卻突然聲請再審,她向法院表示,在獄中曾聽其他受刑人說,「父親並沒有死,而是住在她過去在台東的學生租屋處」,要求法院協助調查、重啟審理。
然而,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當年火警調查結果明確,劉父的死因為吸入過多濃煙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併發高溫灼傷、燒燙傷及吸入性嗆傷死亡,相關證據包括現場照片、屍體相驗筆錄及相驗屍體證明書,足以證明死者確為劉父本人,完全無疑。法官認定劉瑀涵所提之「父親未死」說法,並無新事證可供再審依據,因此當庭駁回其聲請,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