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信義鄉長全志堅。取自當事人臉書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貪污弊案連環爆發,今(5)日連鄉長全志堅也遭收押禁見。
檢方偵辦信義鄉民代表會主席李國源涉貪案有重大突破,證據指出鄉長全志堅也涉有重嫌。昨日通知全志堅到庭說明,諭知當庭逮捕,今日向院方聲請羈押禁見,地院裁准。
台中地院指出,依卷內事證資料,足認全志堅涉犯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未遂、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且被告涉犯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罪,有事實足認有串供、滅證之虞,具有羈押之原因。
經審酌被告所涉罪情之危害性、國家刑罰權遂行之公益考量及被告人身自由之保障等情,認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訴追,諭知被告自3月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去年起偵辦信義鄉公所弊案,查出公所秘書胡錦龍與其胞弟經營土木公司,卻將道路、清淤等278件工程發包給自己的公司,標案金額共3170萬元,胡獲利285萬元。去年10月依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胡及其弟弟。
同年11月,鄉民代表會主席李國源,涉嫌利用鄉公所辦理工程採購案追加預算機會,向黃姓、鄧姓廠商收取回扣,容許廠商圍標,台中地檢署複訊後依貪污等罪,聲押禁見李等3人獲准。鄉公所1名廖姓技士也利用採購標案,向廠商收賄20萬多元同樣涉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