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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涉強制猥褻女助理判8月獲緩刑 宥勝今至北檢報到卻沒帶錢

    2025-02-27 12:13 / 作者 呂志明
    猥褻女助理被判刑確定,藝人宥勝今日前往北檢執行科報到。呂志明攝
    藝人宥勝(王宥勝)因為對女助理「舔耳摸胸」,被法院依《刑法》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還有緩刑條件為繳交公庫200萬元,全案定讞後宥勝在今(2/27)日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但他今日沒有帶錢,尚未履行緩刑條件。

    當宥勝離開北檢時,記者問他是今天是否已履行緩刑的條件?200萬元會籌很久嗎?宥勝並沒有正面回答,僅簡單的說:「一切按程序處理。」

    據了解,宥勝因為湊不足錢,今日尚未履行緩刑條件,由於法院裁定中,緩刑條件的履行期限為2年,檢察官有告知必須在2年內完成,否則將會撤銷緩刑,到時就必須入獄服刑。另外因為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宥勝今日也前往執行科向觀護人報到,告知他必須遵遁的相關規定。

    宥勝和老婆慈惠結婚10年,2人育有1兒1女,時常在臉書分享一家4口生活點滴的他好爸爸形象深植人心,當2022年6月間台灣爆發一聯串#MeToo事件,宥勝突然他在臉書PO文:「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藝人宥勝涉強制猥褻女助理被判8月,今至北檢履行緩刑條件。呂志明攝

    當媒體報導此事後,有見義勇為的民眾剪報向台中地檢署告發,但因宥勝戶籍地在台北地檢署轄區,全案因此移轉由北檢偵辦。

    北檢查出,2016年底,宥勝在工作結束後以順路為由送女助理返家,女助理同意後,由她駕駛宥勝的轎車一同返回新北市新店區的住所,當2人抵達女助理的家中後,宥勝以要借用廁所為由,進入女助理的家中,女助理則坐在家中沙發客廳等候。

    當宥勝上完廁所後並未立即離開,假裝心情不佳走向女助理身旁,突然以面對面的姿勢坐在她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然後再用一隻手,迅速解開女助理內衣扣子,以舌頭舔耳朵,以手撫摸女助理的上半身包括胸部,女助理死命抵抗,宥勝最後才停止,然後離開其住處。

    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將宥勝起訴後,他拒絕認罪,而當他獲悉法院將在今年3/26正式開庭詰問被害人A女及證人B女,他為脫罪不斷騷擾女方,北院法官得知後不僅諭知交保8萬元還重判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宥勝上訴2審後態度反轉,兩度公開鞠躬道歉並承諾「永遠悔改」,希望法院給自新機會。高院在去年12月31日駁回上訴,仍維持8月有期徒刑,但給予緩刑5年,緩刑條件為繳交公庫200萬元。

    09:40 出版
    12:11 更新(宥勝尚未履行緩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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