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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駕撞死清水所長 女毒蟲依殺人罪起訴

    2025-02-24 16:47 / 作者 呂志明
    毒駕撞死清水所長,女毒蟲陳嘉瑩遭移送法辦。資料照。讀者提供
    新北市警察局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去年9月30日深夜23時許查緝毒蟲,遭施用依托咪酯的女子陳嘉瑩駕車衝撞殉職,檢警在收押陳女後溯源追出販售毒品藥頭劉坤和,再將劉男收押禁見,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刑法》殺人等罪將陳女起訴,劉男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起訴。由於陳女部分適用《國民法官法》,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全案發生在9月30日晚間,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38歲)與同仁巡邏,見陳女的轎車違停於金城路二段,上前攔查,陳女假裝配合、出示證件,遭劉宗鑫發現疑持有毒品,要求下車受檢,她反倒猛踩油門加速逃逸。

    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為阻止毒駕因公殉職,告別式上覆蓋國旗、警旗。資料照。陳品佑攝


    劉宗鑫當下抓住陳女的方向盤,卻因此遭拖行約500公尺,抵達裕民路口,陳女故意將車駛向捷運工程護欄,劉宗鑫整個人被夾在汽車與護欄重擊,墜地身受重傷慘死。

    肇事後陳女棄車逃逸,警方立即展開追緝,鎖定有毒品前科的陳女涉有重嫌,10月1日凌晨1時在中央路二段巷弄內民宅將人逮獲,並搜出1包安非他命、喪屍煙油等證物,同時在陳女的尿液中驗出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去甲基愷他命、依托咪酯類均呈陽性反應。

    新北地檢署將陳女收押禁見後繼續溯源偵辦,查到陳女的毒品來自於1名藥頭劉坤和,去年10月27日,檢警前往劉男位於新北市三峽區的住居所執行搜索,查扣依托咪酯菸彈、補充液、分裝工具等物,同時拘提劉男到案,再將他收押禁見。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涉嫌撞死所長的陳嘉瑩,涉犯《刑法》殺人、妨害公眾往來、不能安全駕駛等罪,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至於劉男販售毒品依托咪酯給陳女的藥頭劉坤和,案發時為9月間,當時依托咪酯類毒品列為三級毒品(2024年11月27日,再公告為第二級毒品),因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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