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資料照。陳品佑攝
早年曾因殺人及傷害致死奪走兩命的保全員陳金順,2023年初酒後在便利商店前和宋姓男保全攀談被拒,竟拿鑰匙猛刺對方的頭37次、狠踹9次,害宋男心臟病發不治。一審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他上訴二審後籌到30萬元賠償金,但家屬拒原諒,二審維持原判,陳金順上訴最高法院無效,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2023年1月24日清晨6點18分,陳金順在超商前和宋男起口角,陳男認為遭宋男嗆聲心生不滿,竟拿鑰匙的金屬製前端,從上往下猛力刺宋男的頭37次,並3度用腳踹頭,離譜的是,陳雖然一度進入便利商店請店員幫忙報警強調「我殺人了」,但他不但沒有救援宋男,折回案發處時看到宋男倒地無力反抗,竟加碼施暴,6度踹踢宋男的頭。
陳金順的暴行誘發宋男的心臟病,導致心因性休克,雖然緊急送醫,仍在1小時後不治死亡。檢方將陳金順依殺人罪起訴,全案進入國民法庭審理。
陳男在一審不認罪,辯稱酒醉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也不記得案發情形,其後他認了傷害罪,卻狡辯否認想殺人。但國民法官認定他成立殺人罪,考量本案讓被害家屬承受巨大傷痛,且他是在人口密集的住宅區公然殺人,嚴重衝擊社會治安,也讓民眾無法安心外出,更怕自己成為下一個被害人,犯行重大。
國民法官審酌,陳男早年就曾犯下殺人、傷害致死前案,曾奪走2寶貴人命,出獄後持續沉迷酒精,近年又曾因持刀追另案被害人而吃上恐嚇罪判4月,前科累累不知悔改,考量他未與家屬和解,決定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金順上訴二審後翻供,表示認罪且後悔,主張已經籌款30萬元希望賠給家屬,另爭執自己當初是「自首」,試圖爭取減刑。不過,二審認定,超商店員在衝突時早就報警,不是因為陳金順要求才報警,況且,警方趕到現場時,他還躲在距離現場30、40公尺之處,警方在現場曾詢問他發生什麼事,他吞吞吐吐,並未承認攻擊被害人,二審因此認定,陳金順不符合「自首」減刑的條件,據此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
陳金順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