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示意圖。取自Unsplash
蕭姓保母2019年間負責照顧未滿9個月的小男嬰,卻因猛烈抓住小男嬰身體大力搖晃,導致男嬰頭頸劇烈甩動。男嬰父親將兒子帶回後發現情況不對,緊急送醫後發現男嬰腦傷嚴重,最後引發視力減損及癲癇等終身傷害。蕭女否認犯罪,一審依業務過失傷害致重罪判1年半,二審改依傷害致重傷罪判4年,士林地院今天再判蕭女必須賠償男嬰父母1411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蕭女領有保母證照,提供居家托育服務,她原本受託照顧2個兩歲以下幼童、1個兩歲以上幼童,受害的小男嬰未滿9個月,他從2019年2月11日起,每周一到五的日間接受蕭女照顧,成為第4名托育對象。
由於小男嬰的頭、頸、腦相當脆弱,突然大力搖晃很可能導致顱內出血,沒想到,蕭女於2019年2月20日,因不詳原因劇烈搖晃小男嬰,而男嬰父親將小男嬰帶回後,馬上叫救護車協助,其後轉診發現,兒子出現腦膜下血腫併腦病變併癲癇、動作遲緩、雙側視力障礙等情況,其後又接受手術,男嬰仍留下嚴重視力損傷及癲癇、偏癱、發育遲緩等重大傷害。
但蕭姓保母卻否認搖晃男嬰,她強調,男嬰一直在睡覺,她發現男嬰食慾不佳,在餵食過程中,男嬰曾坐著往後仰倒在安全軟墊上,經安撫後睡著。其律師則認為,男嬰的傷勢不一定是蕭女造成,男嬰父母騎機車時將他抱在中間,也可能導致男嬰受傷。
男嬰父親也回憶,當天他把兒子交給蕭女時,兒子的眼睛炯炯有神,但傍晚他接回兒子,蕭女卻用兩手拖住腋下的方式把兒子抱給他,兒子也呈現癱睡、癱軟且意識不清的狀況,他當時問蕭女「小孩為什麼這麼累?」蕭女還回他「男嬰早上做運動,倒下來就睡著」,他把兒子接回家後發現兒子嘴唇發白、完全不動,他趕緊叫救護車。
一審根據醫院診斷、證人供述,認定蕭女供詞不可採信,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判1年半;二審認為蕭女擔任過多年保母,應該可以預見搖晃嬰兒可能發生的結果,卻依然如此,因此改依傷害致重傷罪重判4年,全案目前仍在最高法院纏訟中。
家屬另對蕭女提出民事求償,承審的士林地院今天判蕭女共要賠償1411萬6539元,她必須各自賠償父母150萬元,另須賠償男嬰1111萬6539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