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共諜引誘「在軍艦裝GPS」 海軍士官長1理由仍遭汰除

2025-01-27 21:34 / 作者 陳怡穎
海軍曾姓士官長隱瞞和劉聖恕接觸,遭記大過汰除。本報繪製
前空軍退役上校劉聖恕涉共諜案,被判刑20年定讞後,他曾與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曾姓士官長接觸,要對方在艦艇上裝GPS、拍攝效忠中共影片,曾男雖拒絕,卻未依規定如實上報,遭部隊記大過並汰除。曾男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最終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判決敗訴。

劉聖恕於2013年自空軍官校上校退役後赴中國經商,被當地情治單位吸收,返台後透過高雄成立的空殼公司,將中國資金轉入台灣,作為吸收軍官洩密的酬勞來源。他以熟人關係鎖定退役或現役海、空軍官員,並曾透過左支部退役的林姓士官長介紹,認識曾姓士官長。

2022年間,曾姓士官長因債務問題向劉聖恕借款2萬元,劉隨即趁機要求曾姓士官長在軍艦上安裝GPS設備,並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曾男雖拒絕,但未向部隊報告相關接觸情況,更在年度自清表白問卷中隱瞞不報。

2023年劉聖恕共諜案曝光後,部隊查明曾姓士官長曾與劉聖恕接觸,且劉明確提出刺探軍情的要求。儘管曾男未洩密,但部隊認為其未依規定通報已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記1大過、年度考績列為丙等,並納入汰除名單。2024年1月,海軍左支部核定曾姓士官長不適服現役,提前退伍。

曾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自2009年起任職海軍以來,考績均為甲等以上,共獲46次功獎,並無洩密行為。他辯稱,劉聖恕當時的要求是玩笑話,自己未予理會,且工作範疇僅涉及艦艇維修,並非洩密高風險人員,認為記過及汰除處分過重,要求撤銷原處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根據部隊人評會資料認定,曾男工作表現平平,且交友狀況複雜,另有借貸與債務問題,其負責艦艇維修,屬洩密高風險人員。法院認為,曾男被劉聖恕接觸後,未能遵守軍中規範通報,警惕性不足,對國家安全存有疑慮。最終裁定軍方依「嚴考核、嚴淘汰」原則汰除曾男並無不當,判其敗訴,可上訴。

劉聖恕共諜案其他被告部分,除劉本人被判刑20年定讞外,涉案的孫緯、劉芸雅分別判刑19年半及20年半,其他相關人員如龔健宇、鄧至佑、林姓退役士官長等,也分別判處3年6月至6月不等刑期,部分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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