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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疑前女友劈腿!狠男打死她「曝屍荒野成白骨」 無期徒刑改15年

    2025-01-15 15:49 / 作者 陳怡穎
    白骨示意圖(與本新聞報導無關)。取自Pexels
    台南新化2022年6月發生一起駭人命案,陳姓女子因遭前男友王澤濬懷疑劈腿,遭設局誘至偏僻山區,經毆打後被棄置荒野,最終因傷重無法求救而死。一審時,國民法官以共同殺人罪判處王澤濬與共犯王元平無期徒刑,二審審理期間,兩人認罪並賠償部分損害,1月15日法院改判兩人有期徒刑15年。

    判決書顯示,王澤濬與22歲陳姓女子曾經是一對情侶,因王澤濬懷疑陳女在交往期間劈腿,分手兩個月後心生不滿,與友人王元平共謀設局。2022年6月5日,王元平以邀請出遊為由,將陳女從台中老家接至台南新化山區,抵達後,王澤濬與陳女視訊對話,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王澤濬指使王元平「給點教訓」。

    王元平從車內取出撞球桿,朝陳女腿部猛烈毆打,導致她癱倒在地,但王仍未停手、繼續施暴,直到陳女傷重無法動彈後,王元平再度用視訊打給王澤濬,詢問後續處理方式。王澤濬冷血下令將陳女棄置現場。

    隔天,王元平返回山區察看,發現陳女尚有微弱氣息,卻未施以援手,決定放任不管。直到一個月後,當地農民採菇時發現一堆白骨,報警後確認身分,但陳女已化為白骨。

    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於一審時,判定王澤濬與王元平涉共同殺人罪,量刑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檢察官及被告均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審理期間,兩名被告坦承犯行,並分別賠償陳女家屬100萬元及50萬元,但未能達成和解。

    二審合議庭考量被告均為輕度智能障礙者,事後坦承犯行且有愧疚之心,積極彌補犯罪所生損害,具有復歸社會的可能。法官考量犯罪手段、陳女死亡情狀,尊重一審國民法官對於量刑的價值觀,分別將刑期減至有期徒刑上限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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