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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手頭「行刑式槍決」奪2命 上訴二審「付一點點和解金」仍判無期徒刑

    2025-01-15 14:11 / 作者 侯柏青
    蘇柏源。資料照。廖瑞祥攝
    詐騙集團車手頭蘇柏源,不滿兩名手下楊男、陳男落網後咬出他,楊男還強索800萬元「封口費」,2022年和兩人談判時「行刑式槍決」奪2命,一審重判無期徒刑。蘇男上訴二審求減刑,和其中一名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並道歉,不過,高院合議庭今天直接駁回上訴,等於維持原審刑度。可上訴。

    調查指出,蘇柏源和楊姓、陳姓車手在2022年7、8月間加入詐團,楊男在同年8/17在銀行提領詐騙款項時,陳男在一旁把風,警方一舉逮捕兩人,但兩人卻告訴警方「自己是被拘禁的被害人」,供出車手頭是蘇柏源,蘇柏源得知後命兩人改口供,楊男轉而要求蘇柏源付800萬「封口費」。

    蘇柏源砸下10萬元買好改造手槍和子彈,同年9/1晚上到桃園市出租套房和楊男、陳男見面,他一入內就進入套房廁所,從斜背包裡拿出手槍,要求不相干的3人離開現場,他以左手持槍,先朝楊男右邊太陽穴及頭頂處連開兩槍,隨後又朝陳男右邊太陽穴開槍,「行刑式槍決」兩人。

    蘇柏源犯案後潛逃3天仍被捕,一審認為他近距離開槍的手段冷血、殘酷,但考量他和兩名死者均為詐團成員,衍生的殺人行為不構成「情節最重大之罪」,由於他未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認為蘇柏源犯罪所生的危害巨大,沒有實際賠償被害人,而且始終未見真摯悔悟之心,認為他有必要永和社會隔絕。蘇柏源也認為,他認罪且和2被害人家屬和解,並給付部分賠償金,盼法院從輕量刑。

    蘇柏源上訴後力拼和解,其胞兄一度和陳母家屬談好頭期款及分期付款,達成調解,結果蘇兄卻失聯未付錢,蘇柏源透過委任律師繼續斡旋,訴訟代理人則認為,他之前已賠償陳母20萬元,如果能依約每月匯款5千元,願意尊重法院量刑。蘇柏源也當庭道歉。不過,高院合議庭今天仍駁回上訴。

    合議庭認定,蘇柏源的犯罪手法兇殘,也一次奪走兩命,他雖然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但只給付2人家屬各20萬元,沒有完全填補損害;不過,他並未使用無差別殺人、毒藥或不人道待遇的殘忍手段,不屬於公政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此外,依據鑑定報告,他的成長歷程雖然偶有不順,但和一般人沒有太大差距,沒有辦法做為減刑或同情的有利因子,他雖然認罪且和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但也無法做為減刑因素。

    合議庭指出,依據鑑定報告,他和父母等尊親屬關係良好,家庭支持度還不錯,他雖然有反社會人格特質,但沒有形成有紀錄、頻繁的犯罪行為,這是他可能復歸社會的有利因子。而綜合判斷各種量刑事由後,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的量刑沒有逾越法定範圍,符合公平、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沒有濫用裁量權。合議庭據此駁回檢辯上訴,維持原審判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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