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育誌在長榮大學周邊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該區原偏昏暗,事後台南市府已將路燈全面換成LED燈。台南市政府提供
2020年震驚社會的馬國女大學生命案,一、二審皆依殺人罪判處兇嫌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日前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認定對於梁嫌殺人犯意、是否可能再犯的調查、鑑定未詳盡,因此撤銷將殺人罪死刑部分發回更審。今(15日)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梁育誌仍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查出,馬來西亞籍的台南長榮大學鍾姓女學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獨行經過台鐵高架道路後失蹤,警方經由過往車輛抽絲剝繭,過濾出梁育誌涉有重嫌,警方逮到他時,還在他的車上發現裝滿女性內衣褲的袋子及被害人血跡。警方最後突破梁育誌心防,在阿蓮山區找到明顯死亡的鍾女,她的頸部纏著繩索,身上僅著內褲。橋頭地檢署依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人、棄屍等多項罪名起訴梁男並求處死刑,被害人父母曾出庭痛陳,要求法院判梁男死刑,否則要求引渡他回馬國受審,處以絞刑。
一審認定梁男犯案手段泯滅人性,難有教化可能,判處死刑。二審高雄高分院也認為,梁男是預謀犯案,而且手段泯滅人性,合議庭依據2次鑑定結果,認定他屬於再犯高危險群,已沒有教化可能性,維持一審判決。
不過,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後,認為梁男的計畫性犯罪是否包括殺人?二審事實認定,梁的犯罪計畫是強制性交、強盜財物,不包括殺人,判決書卻稱殺人也是梁男計畫一部分,二者有所矛盾,影響量刑判定。另外,梁男是否可教化,二審僅鑑定性侵害部分,對於殺人、強盜部分則未經鑑定,就認定全無矯治教化可能,也有調查不足之處,因此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今做出宣判,仍維持死刑。
另外,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部分,當時二審各判2年10月、2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後合併執行4年4月,因此目前梁育誌已在高雄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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