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姓槍手被移送士林地檢署畫面。翻攝網路
「威震集團」前董事長吳明達於去年7月10日在天龍三溫暖外遭槍手埋伏,連開五槍,造成吳手部中彈,吳的司機腳部受傷,事後槍手彭郁翰主動投案,遭收押起訴。士林地院今天(1/13)開庭審理,彭男否認有殺人犯意,稱「我真的知道錯了」,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並懇求交保,以便陪伴剛生的妻兒。審判長諭知彭男解除禁見,是否延長羈押有待進一步裁定,全案訂於2月25日宣判。
士林地院今(1/13)開庭,彭男除了殺人未遂外其餘罪名皆承認,否認殺人犯意,「我沒有要殺吳明達的意思」,供稱僅瞄準吳明達腿部開3槍,補充稱朝地面開了2槍。
檢察官認為,監視器畫面顯示,彭男當時距離吳明達1至2公尺,雙腳蹲低、雙手持槍和吳明達肩膀同寬,第一槍明顯朝吳明達射擊,另3槍則瞄準吳明達的腰部和腹部,而非地面。雖彭聲稱僅有傷害故意,朝腿部與地面射擊,但檢方表示,其供詞與監視器畫面明顯不符,且射擊部位包含人體重要器官,極可能導致內臟或動脈破裂造成死亡,構成殺人未遂,依法請求從重量刑。
彭男辯護律師表示,兩人並無深仇大恨,僅因咖啡廳被收取保護費,才會衝動到天龍三溫暖開槍,目的是警告而非殺害,當時吳背對彭,吳傷勢僅集中於腿部與手部,彭未瞄準致命部位,顯示彭並無殺人動機,且彭未將槍內所有子彈射出,投案時槍的彈匣內還有10餘發子彈,也未趁吳腿部中彈行動不便時再補槍,足見其並無殺人意圖,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彭男強調,自己並沒有要殺人的意思,希望法院可以從輕量刑。他提到,已在台北看守所羈押期間深刻反省自己的行為,因為自己的衝動造成傷害,也對囊姓司機、吳明達感到抱歉,「同樣的事情如果再發生一次,我絕對不再衝動行事,讓我老婆擔心。」
彭男提到,妻子在事發當時已懷孕8個月,近期順利產下一子,但他在看守所無法陪妻子進產房,心裡十分內疚,希望法官能給予輕判並交保,讓他在服刑前能夠多陪伴妻子及新生兒,履行作為父親與丈夫的責任,「我真的知道錯了,給我一次彌補家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