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交保離開哭喊「我沒有貪污」。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圖利、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北檢26日偵結起訴柯文哲等11人。涉嫌在京華城案中交賄逾5千萬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北院裁定以1500萬交保,但交保過程中發現她疑似持有兩本護照,可能具有雙重國籍,高等法院今(12/29)指出,應曉薇持有另一外國護照,攸關是否逃亡的重要事實,原裁定漏未審酌,因此撤銷地院裁定,發回更裁。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交保新臺幣3,000萬元、李文宗交保800萬元(偵查中尚有交保200萬元)、沈慶京交保4,000萬元、應曉薇交保1,500萬元,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
高院裁定書指出,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等罪嫌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高院也指出,應曉薇除了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仍有未恰。因此,高院認為,檢察官提起抗告是有理由的,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