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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案竟挪用詐欺犯帳戶存款 刑事局偵查正涉貪遭收押

    2024-10-16 13:03 / 作者 呂志明
    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一名2線3星蔡姓偵查正,在偵辦一件詐欺案件時,涉嫌挪用詐團成員帳戶內的存款,新北地檢署昨(10/16)日發動搜索,同時約談蔡員到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蔡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刑事局表示,全案除了主動配合地檢署積極查辦外,同時秉持不庇縱、不掩飾、不護短,毋枉毋縱立場,重申對於違法零容忍,員警如確涉有不法,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據了解,蔡姓偵查正在刑事局服務多年,專辦詐欺案件業務,但蔡員利用辦案的機會,涉嫌侵占詐欺犯遭警示帳戶內的存款,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查辦。

    專案小組昨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蔡員位於刑事局的辦公室及住居所等2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將蔡員及1名證人約談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蔡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犯罪嫌疑嫌重大,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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