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公司,非當事郵局。翻攝自中華郵政公司網站
台北郵局一名陳姓員工涉嫌利用辦理預購票券的機會,拿走暫時保管的現金,不到1年侵吞約8萬元。他辯稱自己沒有不法意圖,只是偶爾拿「零用金」去買午餐,事後忘了補回。但檢方不採信,依業務侵占罪對陳男提起公訴。
陳男2019年起任職中華郵政台北郵局,原本負責櫃台儲匯等工作,後來調到台北大安區某支局,辦理預付票券及便利箱租借等業務,因此會收到民眾支付的現金,並由他個人暫時保管,定期上繳報帳。
今年初,郵局稽查發現,陳男管理現金有短少情形,回溯清查發現從2023年5月起到2024年2月間,陳男共A走了約8萬元。
陳男辯稱,自己並無不法意圖,只是偶爾從抽屜拿些「零用金」買午餐,想說事後補回就好,卻忘記了,結果積少成多,事後已將短少款項賠給郵局。
不過,檢察官不採信其說詞,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業務侵占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