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人員將劉男的車輛查扣後,劉男火速繳清全部欠款。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家住台南市的劉姓男子,因為積欠高速公路通行費、牌照稅、汽車燃料費、交通鍰共計55筆、10萬餘元沒有繳納,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當執行人員通知劉男到場報告財務狀況時,劉男完全不當一回事,在查到他名下有2部車輛以及停放地點後,執行人員前現坦查封,劉男接獲通知才知事態嚴重,火速繳清全部欠款,將查扣車輛領回。
台南分署表示,這名28歲的劉姓男子,滯欠2023年度使用牌照稅、2023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高速公路通行費及交通罰鍰等共55筆,合計待執行金額10萬7998元
,因逾期沒繳納,當欠10萬4258元,被相關單位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在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查得劉男名下有2部車輛,通知監理機關辦理禁止異動登記,並通知劉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而劉男接獲通知後卻不到場,執執行人員隨即查到劉男的車輛停放地點前往現場查封,劉男接獲通知,察覺事態嚴重,火速趕往台南分署繳清全部欠款,將查扣車輛領回。
臺南分署呼籲,民眾應養成按時繳納各項稅捐、費用及罰鍰的習慣,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若是案件遭移送台南分署執行後,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