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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肯大郡倒塌27年還在纏訟! 高院更五審判建商賠12住戶1296萬

    2024-06-26 14:37 / 作者 侯柏青
    法槌。翻攝pexels。
    溫妮颱風1997年8月18日來襲,而新北市「林肯大郡」社區邊坡擋土牆瞬間倒塌,造成社區房地損毀。230位住戶聯手向建商提出求償,案件纏訟多年,高院更四審判建商等賠償3億多元,事後200多人和解,僅剩18名住戶繼續求償2401萬元,高院更五審今天判建商賠其中12名住戶1296萬元。可上訴。

    更五審合議庭指出,李宗賢擔任林肯及接手的霖肯公司負責人,把山坡地開發成住宅時應該申請開發許可、請領各項執照、充分評估,興建房舍時也要注意坐落山坡地的房屋,要有必要防護措施防範天災。但他卻疏未注意,領到雜項執照後就貿然窪地,再造假的鑽探報告違法取得建築執照,而且他在興建時就知道該處地質為「砂、岩頁互層」,應該停止開挖及變更設計,他卻執意開挖,還偽造資料取得建照。

    合議庭認為,1997年7月間,李宗賢已知悉擋土牆有嚴重缺失,但溫妮颱風要來襲前,他並沒有通知鄰近居民疏散,導致發生災變,讓房地交易價值大幅貶損,住戶自然有權要求他負責賠償。

    據了解,全案有220住戶聯手控告林肯建設負責人李宗賢等,案件纏訟多年,目前有18人繼續打官司,共求償2401萬1458元,高院更五審今天判建商賠償其中12名住戶共1296萬5907元,其他免賠。

    合議庭解釋,囑託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後,認為房地交易貶損的金額比例介在-41.06% 至-56.23%之間,加權計算後的價值減損率為-45.61%。按照當時的房地價格及減損比例估算,再審酌提告參加銀行優惠貸款的金額後,認為其中6人向銀行貸款獲得的減免金額高於求償金額,不得再求償。

    餘下的12名住戶,更五審判決建商賠償一部分、不用賠一部分,判賠金額為1296萬5907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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