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江姓留美女碩士偕張姓男友到美國留學,費用由擔任保全的江父資助,江父2年後中斷金援,這對情侶檔輟學返國後屢次找江父理論卻遭拒,兩人狠心闖入江父上班地點拿鐵鎚敲死他,還聯手將江父棄屍山溝。一審判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家屬淚求判死刑,但二審依據兩份鑑定報告,認定兩人有「再教化」的可能性,今天判決維持原審刑度,二審法院也公布不判死的理由。全案可上訴。
調查指出,得年57歲的江父擔任台中市某國小保全,大女兒江女2014年和張姓男友連袂到美國留學時,曾拜託父親資助及協助貸款,但江父到2016年間就無力金援,也連帶使得江女和張男在美國的生活和就學出現困境,兩人最終沒拿到學位,因此對江父有諸多抱怨及心生怨恨。
父拒絕幫忙,長女買齊「殺人工具」想殺人這對情侶檔在2020年11月黯然返台,期間屢次返家找江家父母理論,都被拒於門外還報警處理,因此對江父的仇恨值越來越高,開始謀議殺人計畫,他們陸續買好膠帶、美工刀、白繩、花剪、水果刀、白色手套、鐵槌、剪刀及白色束帶等物品,放在隨身背包裡。
兩人在2021年12月26日(週日)深夜11點10分,帶著一堆殺人工具,騎機車擅闖台中市某小學想找江父理論,遭江父當面斥罵。江女心一橫抓住父親的手臂,張男則拿著鐵鎚狂敲江父的左側頭部3、4下,江父當場倒地死亡。
兩人殘殺江父後,一度回家要對江母下手卻失敗,兩人於是轉往便利商店買塑膠袋,再返回校園大肆清理血跡,他們拿塑膠袋套住江父的頭,並將屍體橫放在機車踏板上,張男負責拖屍,江女則騎車跟在後方,而江父的右腿因為垂下來,禁不住拖行還磨到見骨。兩人將屍體冷血丟棄在產業道路的山溝裡,為了掩飾,還拿江父機車裡的防塵布蓋屍,再把雜草和石頭堆置在防塵布上。事後家人發現江父遲遲未歸,報案才揪出這起弒父悲劇。
江女和張男向一審台中地院認罪,一審依家暴殺人罪判兩人無期徒刑,江女和張男棄屍部份各判1年2月及1年,合併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和兩名被告均上訴二審(江女棄屍罪未上訴已定讞),但二審判決結果今天出爐,仍舊維持一審刑度,並未改判死刑。
二審:手段兇殘,屬「情節重大之罪」二審合議庭在判決裡痛斥,江女、張男沒有妥善衡量財務狀況,導致赴美求學7年多財務拮据,最後未能順利取得碩士學位,落寞回國,兩人沒有深刻反省,卻將一切挫敗歸責於江女父母,也沒有理性溝通就萌生報復念頭,計畫殺人。
合議庭認為,兩人在案發當日是受到江父言語指責,才起意執行殺人計畫,而張男拿鐵鎚敲江父時,江父一度倒在地上,他們看到江父「一息尚存」,張男竟還拿鐵鎚再敲他的頭2到3下,顯然是執意致他於死地,導致江父死狀悽慘,2人手段極為兇殘。
合議庭指出,江女為家中長女,卻與男友共同冷血弒親,惡性極為重大,加上2人兇殘殺人後,還返回老家意圖加害江母未遂,又轉回行兇現場清理血跡及相關跡證,甚至把江父的屍體丟棄在山區產業道路山溝裡,手段殘酷又泯滅人性,對家屬造成無可挽回及難以彌補的損害,而家屬也多次向法院表達無法原諒兩人,因此認定兩人涉犯的殺人罪行屬「情節重大之罪」。
仍有「教化、社會化」可能,兩份鑑定救命不過,合議庭表示,本案一審期間曾委託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二審合議庭則囑託彰化基督教醫院進行鑑定,兩份鑑定報告均認定,兩人具有「矯治教化」及「再社會化」的可能性。合議庭認為,在衡量「正義報應」、「預防犯罪」與「協助受刑人復歸社會」等多元刑罰目的後,認定兩人犯行固然屬於「情節重大的犯罪」,但尚未達「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達到實現正義、維護社會秩序」的狀況,因此,國家不應輕易以刑罰權剝奪其2人生命,故不選擇科處死刑,以符合公政公約之精神。合議庭審酌,原審判決就殺人部分均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有違誤,量刑也屬妥適;被害人家屬請求檢方上訴並求處死刑,兩人上訴請求改判有期徒刑均無理由,全數駁回。至於張男涉及棄屍部分,原審判處1年2月也沒有違誤,一併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