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炎亞綸的官司告一段落,耀樂宣告將離開台灣。左:火火選物提供、右:翻攝IG
網紅耀樂指控藝人炎亞綸偷拍、外流性愛影片,案件判決結果日前出爐,士林地院一審宣判,依拍攝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等3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而耀樂也已和炎亞綸和解,耀樂今天(6/5)宣布離開台灣,搬到大陸生活,坦言:「自己私事處理到了一段落,去大陸有可能一年、兩年、三四年,但搞不好很快就回來了也說不定。」
耀樂IG今天發文表示,決定離開台灣的原因是,隨著自己私事處理到了一段落,他想要換一個地方生活。他在杭州找到了新的生活重心,並打算在那裡繼續努力,「我還是我,這邊也不會斷更,但只是換片土地訴說著我的生活故事而已。」
耀樂也貼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他表示打算在8月初搬到杭州,不過在搬過去之前,基本上也不會在台灣,因為還需要看環境、找房子、交接工作等,「所以趁今天把這個資訊跟大家分享,這樣才不會大家看到我8月後在杭州生活而感到意外。」
耀樂也表示,他最後的兩個月預約了《澎湖花火節》跟《台東熱氣球》,也準備去周邊幾個國家跟地區走走看看,趁最後這段時間盡可能留下美好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