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前立委委羅淑蕾的胞弟羅明華,多年前與女子林淑娟合夥開了一家啟富建設,等到建案完成後卻發現盈收5500餘萬元全都不見了,羅明華具有會計師資格的胞姊羅淑蕾幫忙查帳,認為錢都被林女A走,因此提起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女涉犯《刑法》業務侵占及《商業會計法》,依法提起公訴。
2005年羅明華與林淑娟合夥成立啟富建設,並由林淑娟掛名擔任董事長,啟富建設成立後推出建案,等到完工後羅明華卻發現竟然沒有錢可以分紅,因此請姊姊羅淑蕾幫忙查帳,不查還好,一查就發現公司的帳目不明。有些錢還流到林女的個人帳戶。
羅明華為此與林淑娟談判多年,林女認為羅明華找親姊查帳有失公允,因此不承認羅淑蕾查帳的結果,羅明華為此找第三方的會計師再次查帳,仍發現有帳目不清、資金遭到林女挪用到她私人帳戶,但林女堅持不認錯,調解也沒有任何結果,羅男因此對林女提告。
林女到案否認犯罪,認為會計師查帳的方式有問題,她表示,公司成立之初,雙方有約定各自拿自己的帳戶供公司使用,所以她帳戶裡的錢有些屬於她自己的,並非是公司的資金。
檢察官為了釐清原委,也仔細查帳多年,最後逐一比對傳票記載,發現有5500餘萬元的錢是記載在公司的名目下,因此認為林女涉犯《刑法》業務侵占及《商業會計法》,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