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樂團吉他手阿沁(黃漢青)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證。侯柏青攝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單飛後和恩師兼團長陳建寧爆合約簽名糾紛,遭檢方依誣告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傳喚吉他手阿沁作證,陳建寧也以告訴人出庭,讓飛兒樂團意外在法庭上合體。但檢辯開庭唇槍舌戰,辯方放大絕,拿出阿沁和Faye喝咖啡的錄音及譯文,控他說過「填身分證竟變成合約書」一事,檢方則反制禁止提示。面對檢辯戰火,阿沁尷尬強調,他沒說過「Faye親自簽名」這種話。
飛兒樂團於2018年解散,詹雯婷認為陳建寧、華研董事長呂燕清及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涉嫌偽造她的簽名製作「保證書」,怒控偽造文書;陳建寧反告誣告、妨害名譽。檢方二度偵查後,依鑑定報告認為詹雯婷是親簽,依誣告罪起訴她,陳建寧等人則不起訴脫身。
Faye有沒有親自簽名?阿沁:不記得、不確定阿沁今天出庭回憶,大學時認識Faye,參加歌唱比賽時一起被陳建寧發掘,當時他和陳建寧創辦的無限延伸公司簽下全經紀約,他非常信任陳建寧,與華納唱片合約即將期滿後,又委託陳建寧去接洽新的唱片公司。
他表示,當時洽談華研時有和華研總經理何燕玲等人見過面、吃飯,陳建寧也曾經帶著他和Faye一起去見華研的人,合約花了好幾個月才洽談完成。不過,檢方問他這些約在哪裡簽的?怎麼簽的?有哪些人在場?他多數以「不記得」含糊帶過。
阿沁說,和陳建寧合作10多年了,陳建寧要他簽約前,可能會說一下大方向,他因為非常信賴陳建寧,因此都會馬上簽名,來幾份簽幾份,「兩分鐘就簽完了,簽完我就去寫歌」。他也表示,通常合約擺在眼前,他都會第一個簽,之後才會由陳建寧和Faye接著簽名,但至關重要的「保證書」部分,因為時間已經過去太久,他已經忘記Faye有沒有真的簽名。
檢方拿出一份講酬勞分配的「通知書」問阿沁說,「這個約裡面,從每個人各拿25%變成你拿20%、陳建寧25%、Faye30%,你知道嗎?」阿沁爽朗地笑說,「我把音樂做好比較重要,老實說,我沒特別去計數字,也不太關心別人拿多少。雯婷(Faye)比較注意細節,簽約會請專人、親友或律師作研調,但我就是全權委託,她可能會在收益上做爭取,但這是個人選擇,沒有對錯。」
不過,輪到律師上場後,阿沁立刻面臨一輪驚滔駭浪。
陳建寧與詹雯婷反目。資料照。廖瑞祥攝
淪夾心餅乾?Faye、陳建寧都向他吐苦水Faye的委任律師質疑,「你記得有簽『保證書』,哪一天簽的,在哪裡簽的?親約時間是什麼時候?」阿沁面對連珠炮的問題尷尬表示,「不記得,可能在辦公室、華研辦公室或通告結束後,或開會時簽的,簽約的時候應該是3個團員都在場,可能還有無限延伸的工作人員…」
律師又馬上逼問「到底有沒有看到Faye親自簽名?」他無奈地說,「我不記得,我只專注自己,一起簽(約)的話,基本上我應該會看到,但我也沒辦法確定她到底簽了什麼。」
律師拿出筆錄表示,「陳建寧說,飛有在保證書上簽名,但你卻說,飛沒有在保證書上簽名,整件事情變成羅生門了!」律師還拿出阿沁的抖音影片,質疑他是否對此事發言。
公訴檢方聽不下去,火速反擊說,該抖音檔沒有時間點,也不確定是誰留言的,怎麼拿來當證據?阿沁則緩頰說,抖音上的影片是他怕黑粉來攻擊,才會做中立性的發言,他表示,還是要以法庭上的發言為準。
阿沁承認,「Faye和我喝咖啡時告訴過我,華研和老師偽造經紀約,所以她要提告,她是去年跟我說的,但陳建寧後來也曾經請我吃飯,對我說他『受盡委屈』,我實在判讀不出來,Faye的簽名是真的還是假的,何況,我也沒有說過飛有親簽文件!」
律師聽到關鍵句又緊抓著反問,「華研總經理何燕玲在偵查中說過,『黃漢青』有跟她說過,看到飛簽名,這句話是真的嗎?」
阿沁旋即撇清說,「我絕對沒跟別人講過這句話!簽署合約時,理論上3個人(團員)都會在場,我簽完就走了,但Faye和陳建寧可能會細部溝通,我不會參加他們倆人之間的討論或辯論。實際上,直到幾年前,這件事情上了新聞,我知道Faye去告華研和陳建寧時,他們有來問過我,我才知道Faye簽的是個人合約,我一直以為她有簽名,可能是華研問我才這樣說的,至於簽名是真的假的,已經超過我的思考範圍…」
律師仍舊沒放過他,另外拿出一份錄音及譯文,強調「這是去年阿沁和飛喝咖啡時的錄音。」但檢方看完後反唇相譏說,「根本沒有時間地點,過程都是Faye在誘導,紅字的部分全都是誘導,這可以當作證據嗎?」合議庭則表示,這份檔案在準備程序時沒有提出,不確定證據的正確性,不同意提示給證人。
律師放棄播放檔案,反過來問阿沁,你在2023年2月12日在杭州南路咖啡廳,和Faye及3個朋友喝咖啡,裡面你講到「寫身份證字號結果變成合約書」,有這件事嗎?阿沁頓了一下說,「當天是Faye透過Vicky約我喝咖啡,當天講的話都我幾乎全忘了,但過程中,有90%是Faye在講自己有多委屈,其他的時間都在痛罵陳建寧。」
F.I.R樂團吉他手阿沁(黃漢青)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證,被檢辯盤問兩小時。侯柏青攝
合約簽署日去辦美簽?阿沁:可能是公關說法由於阿沁始終未直接回應,Faye到底有沒有親簽合約書,律師又拿出筆錄說,「陳建寧應訊時說,2013年5月1日,你們3人當著華研老闆的面簽約,這說法對嗎?」阿沁想了一下表示,「我不記得了,忘記那時的行程。」
聽到阿沁的說法,律師馬上說,「根據那一天你在社群軟體的發文,當天其實你在辦美簽,你自己寫說,5月整個月都會在美國錄音及演出,所以,當天你應該是到AIT去排隊,你不擔心華研高層等著你簽約嗎?」阿沁則鎮定地表示,「我不知道5/1那天有沒有在簽證,應該只是『公關說法』,就像我剛剛(出庭前)在社群發文『在拍MV』的道理一樣,我不確定就是當天去的。」
律師不死心,又拿出阿沁在社群軟體回答粉絲的內容截圖,質問他為什麼會回應粉絲說,「合約是自由,合約下沒有背叛,只是約滿不續約,一個人不簽,整個團重來。」阿沁無奈地說,「網路上發言是希望Peace,不要再激烈爭論了,只是要他們放下心而已….我就不特別回應網路發言了,在法庭上的發言才是我的真正想法。」
律師表示,這話是真的嗎?你在欺瞞粉絲嗎?但檢察官聽完馬上高分貝強調,「他已經回答了,粉絲又不是本案當事人,不用把來龍去脈向粉絲報告!」律師則表示,「這只是要確認他的發言是欺騙或事實,事關被告是否犯罪,他必須回答。」
審判長見檢辯針鋒相對,出面緩頰說,「已經詳細交互詰問,他自己在社群發言,可能是為了維護社團名譽,請辯方要修正問題。」
F.I.R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到台北地院出庭。侯柏青攝
Faye:沒有人會放棄10幾年青春累積的一切聽完阿沁的證詞,Faye則表示,這輩子就只有一次一起簽約,在2013年討論是否進華研時,「這是我們第一次討論….如此慎重,這像結婚一樣嚴重的事情,怎麼可能都不記得時間、地點,連多少人在也不知道?他說不記得、不知道,非常荒謬。」
她也說,關於2013年和無限延伸的合約,陳建寧當時告訴她說,這是一份「意向書」,她當時覺得對方講的有道理,但就像阿沁講的「只簽身分證字號怎麼會變成簽合約?」她也砲轟,這麼正式的簽約怎麼可能只有一份,至少無限延伸也要有一份吧?她說,自己直到2014年中才知道陳建寧有簽補充協議、經紀約,她懷疑陳建寧瞞著她簽約,才會在後續的合作備忘錄上加上第3點,希望擇日再提。
她說,「尊重團長代替我們去洽談合約,但不能代替我簽約」,她對合約有疑慮,沒有簽(保證書),所以也沒拿那筆錢(預付款1600萬),「沒有人會放棄10幾年青春累積的一切,為什麼我不拿錢要一場一場去唱,我就是沒簽約,才不能履行,我怎麼能拿這筆錢呢?」
阿沁結束作證時離開法院時,僅強調偵查不公開,不方便透露法庭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