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網紅艾瑪官司,館長陳之漢高院出庭。廖瑞祥攝
館長陳之漢在直播上說曾在他旗下工作的健身女網紅EMMA,跳槽另一家健身房後,涉性騷男教練被開除,因此被控妨害名譽,全案經新北地檢起訴、新北地院一審判無罪,今(5/14)日高院開庭審理辯結,預定6月4日宣判,對於,館長庭訊接受記者採表示,「這個案子都6年了,隨便她怎麼掰。」
網紅、健身女教練艾瑪EMMA指控,館長在2019年1月24日至2月14日在直播影片上指摘她「遭World Gym開除」、「其身體不是練的是整型做的」、「每次受測都不過、因性騷擾男教練而遭健身工廠開除」、「在成吉思汗工作時有誣賴遭男客人性騷擾」等,更夾帶「糟糕、幹你娘、破麻、臭機掰、三小、塑膠味、背骨」等侮辱言論,檢方將他依公然侮辱及誹謗罪起訴。
但此案來回更迭,新北地院去年7月底宣判,考量EMMA已針對公然侮辱全部事項及「誹謗測驗未過」、「因曠職而離職」、「告訴人身材作假」等言論部分撤告,而「在成吉思汗工作時有誣賴遭男客人性騷擾」一事,早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指控館長誹謗的網紅健身教練EMMA。資料照。侯柏青攝
至於館長直播提到EMMA性騷擾男教練一事,法院發現,EMMA曾因為IG貼文用語不當,造成男教練有遭性騷擾等不悅感受而貼文道歉,加上館長事前曾查證,沒有誹謗的故意,故判無罪。民事部分,EMMA求償30萬元,法院判館長賠10萬元確定。
刑事部分經上訴後高院今日開庭審理,對於科刑的部分,EMMA沒有表示意見,館長則說無罪,檢察官則求刑4個月,審判長最後諭知今年6月4日宣判。」
當記者詢問館長檢察官求刑4個月有何看法,館長確認是問這件案子嗎?當記者回說「對」後,他就一臉不屑的回說「吼!這件案子沒什麼好聊,6年了吔,5、6年了吔,她就一直上訴,我就久久得來這邊(指高院),就這個樣子,這個很老的案子,沒什麼,就是一個妨害名譽,就這樣子。」
記者再問他「她(EMMA)剛在庭上都說你沒有盡到查證義務,有沒有覺得冤枉?」館長則回說;「這怎麼沒有查證的義務?這個事情很簡單,她講被客人性騷擾,我們去調錄影帶就沒有,我們2個主管去問她,我們去幫妳,不然幫妳提告、幫妳報案,她也不要。」
他說,「她在職的時候這樣子講,離職的時候說我們都沒有管,怎麼可能沒有管,我這麼有名的人,我敢不管嗎?我只要員工有事情,不管是什麼事情,講了我一定幫,錢我都在借了,妳被客人性騷擾,哇考,我一定幫她,那時問她要不要告,她也說不要,我怎麼知道她現在答辯是這個樣子。算了,這個案子都6年了,隨便她怎麼掰。」
當記者問他「對方有意願跟你和解嗎?」,館長大聲說沒有啦,隨即回說「我覺得這個更好笑了,她同時告民事跟刑事,這是台灣浪費司法的地方,刑事庭就一直上訴,民事庭的法官認為我講話很過份,有點『臭幹喇譙』,民事庭就說,你賠她10萬,法官就裁示了嗎,2年前還是3年前,我也把錢賠給她,她認為錢拿了,民事贏了刑事就一直追,這也是我一直沒有辦法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