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資料照。廖瑞祥攝
今年總統大選投票日前2日,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替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撰寫公開信,表態挺國民黨侯康配,《中華日報》還一度轉發,引發軒然大波。民眾黨不僅表達強烈不滿,不分區立委侯選人黃國昌認為國民黨才是主導者,告發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中華日報》董事長陳樹、董事黃子哲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黃子哲認為名譽受損,反控黃國昌誣告、誹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無不法犯意,4人全都處分不起訴。
今年1月11日,《中華新聞雲》報導一則新聞「郭台銘出現了!台灣阿銘的公開信」,內容提及郭台銘呼籲支持者「集中火力將選票投給藍營候選人侯友宜、趙少康,因為他們兩位是最有可能當選的候選人!這是我的心願,更是我誠摯的請託」,同時這個訊息也在中國國民黨臉書群組散布「郭董事長今天表態了,投3而下架1、1號」、「郭台銘出面了」。新聞報導後不久,中華新聞雲立即將新聞下架,並發布澄清聲明稱自網路蒐尋而得,純因橫向聯繫疏失。
事後發現這篇公開信並非出自郭台銘,而是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當時為民眾黨立委不分區候選人的黃國昌,認為中華日報為中國國民黨黨營事業,其代表人陳樹、董事同時為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的黃子哲、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等3人,未盡查證事實的義務,讓這篇文章PO上網,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已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因此提出告發。
侯競辦發言人黃子哲(圖左)、律師簡榮宗(圖右),在今年1月12日日下午前往北檢控告黃國昌涉犯誣告及加重誹謗。資料照。呂志明攝
黃子哲得知後,也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北檢對黃國昌提出涉犯《刑法》誣告、誹謗告訴,他表示,黃國昌無端指控背後國民黨及他本人知情、操縱,但事實很清楚,聯電的宣明智已經公開說明信件是由他所擬,他也再三保證並非侯辦造假,黃國昌還指責國民黨是否在背後透過《中華日報》將信件內容流出,這樣的指控《中華日報》也已鄭重澄清,表示是一時不察,同時更正、澄清,將新聞下架,這些都黃國昌開記者會前,就已出來說明。黃國昌明知卻仍提出告發,反控誣告、誹謗。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被告陳樹、黃子哲為中華日報代表人、董事,朱立倫為國民黨黨主席,3人是否有實際參與中華日報新聞發布,容有疑義,無法僅憑中華日報刊登這則新聞,就認為3人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將3人處分不起訴。
另外,今年1月11日,《中華新聞雲》確實發布標題為「郭台銘出現了!台灣阿銘的公開信」的新聞,被告黃國昌當時為民眾黨政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認為該新聞已影響其政黨選情進而為前開言論,並提出告發,難認有何誣告、誹謗的主觀犯意,也一併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