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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占6098萬元全不見了 北律告發神鬼女會計洗錢獲不起訴

    2024-04-09 14:47 / 作者 呂志明
    李雪琴12年內盜走北律逾9千萬元。示意圖。取自pexels
    曾在台北律師公會擔任會計20餘年的李雪琴,在任職期間被查出侵吞公款9011萬元,其中,她自2013年至2020年間侵吞6098萬7263元,日前才被法院重判7年,而2009年至2012年侵占2912萬2988元的部分,日前才由台北地檢署起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台北律師公會就6098萬元部分,認為李女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但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李雪琴從1998到2021年1月13日為止,在北律秘書處擔任會計人員,前後任職20多年。李女從2013年到2020年間,陸續在公會主要收入帳戶領款後,用「未入帳」、「短存」、「重複提領」等方式,陸續撈走公款6098萬7263元。

    更厲害的是,她還會在年度結帳時修改電腦系統會計分錄,讓帳目的存款餘額看起來接近實際存款或一致,然後再列印製作成假年報,將之提交理監事、年度大會審核,她濫用律師的長年信賴,徹底騙倒平時在法庭上精明至極的一票律師群。

    李女被起訴後,她僅歸還2020年度侵吞的640萬元,餘下的5458萬7263元則擺爛不願交代下落。檢方發現,她案發時戶頭僅剩幾千元,追問她把錢花去哪裡,李女則推託說,錢都用來付房貸、保費等生活開銷,但檢方認為她說謊,懷疑她將錢藏匿在國外或人頭處,但李女迄今堅不吐實,最後被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7年徒刑。

    台北律師公會另外就李雪玲侵占6098萬7263元的部分,認為李女疑與不詳犯罪嫌疑人共謀,掩飾、隱匿這些錢的去向及所在,因此認為李女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

    檢察官收案後調閱相關金融機構的帳目明細,並未查到李女或是與他人共同飾、隱匿其侵占的款項去向及所在,難以認定李女有為了規避監控而將這些款項故意分散於各個帳戶或是切斷資金與當初犯罪行為的關連性,另外也未查到有以虛偽交易外觀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因此認為與《洗錢防制法》洗錢罪的構成要件不符,處分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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