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轉傳賴清德有私生子 退休公務員違反個資法獲緩起訴

    2024-04-08 11:15 / 作者 呂志明
    總統大選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在台北市車隊掃街。資料照。陳品佑攝
    今年總統大選期間,網路流傳當時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有私生子,不明爆料者還在網上附上一份「DNA報告」,並公布事件相關人的姓名、地址及身分證字號,1名年近7旬的柯姓退休公務員見到這份資料後,將它貼在自己的臉書並設公開,因而被控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就《選罷法》的部分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但老翁轉貼的文章,有民眾的個資,且確有其人,因此認為這個部分已涉及違反《個資法》,考量老翁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條件是支付5000元緩起訴處分金給公庫。

    今年1月初,大選進入最後階段,有不明身分者在網路上爆料,指當時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有私生子,爆料者還在網上公布事件相關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資料,並附上一份「DNA報告」為證。

    當時私生子的議題立即引爆話題,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謝龍介、前國民黨立委邱毅先是在網路節目中影射賴清德有私生子,賴認為完全就是惡意中傷的錯假訊息,警告邱毅、謝龍介把那個孩子帶出來做DNA驗證,若他們對,就提供百萬獎金,若錯就閉嘴,同時對2人提出告訴。

    然而網路上卻有人一直在轉傳這個不明身分者的爆料內容,其中1名年近70歲的柯姓退休公務員,也將這個身分不明的爆料者爆料內容,貼在自己的臉書並設定公開,讓不特定的人也都能觀覽,柯男因此被函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老翁轉貼文章,並無意圖使特定候選人不當選的犯意,因此就被控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部分,處分不起訴。不過貼文因為有民眾的個資,且這個民眾也是真實存在的人,檢察官認為這個部分已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考量老翁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條件是支付5000元緩起訴分金給公庫。

    呂志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