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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疑球員兼裁判 基進黨告發王育敏公益侵占

    2024-03-26 10:27 / 作者 呂志明
    台灣基進高雄黨部執行長楊佩樺、台灣基進台南市議員李宗霖、台灣基進高雄市議員張博洋(圖左至右),今日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立委王育敏涉犯公益侵占罪。呂志明攝
    1歲男童遭到保母凌虐致死引發社會譁,而轉介保母的兒童福利聯盟也受到各界質疑,台灣基進黨依據據公益責信協會的公開資料指出,每年拿下龐大政府標案金額及善款的兒福聯盟,其執行率竟然不到一半,因此今日前往北檢告發兒福聯盟董事同時身兼立委的王育敏,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同時要求她立即下台。

    台灣基進高雄黨部執行長楊佩樺表示,今日來北檢主要是針對近期虐童致死案,其中非常關鍵、握有權力、資源,還是立委的王育敏,身兼雙重身分,卻沒有好好來執行該執行的義務,發現她有涉嫌侵占公益罪,同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爭議。

    台灣基進高雄市議員張博洋指出,今日對王育敏提出告發,主要是《刑法》336條的侵占公務罪,也就是以公益之名取得的財務,如果私吞或由第三方來佔據的話,這就涉嫌違反《刑法》336條的一個範疇。

    張博洋認為,兒福聯盟身為台灣最大的一個兒童福利的機構,過去每年都拿到政府大筆標案、破億的人民捐款,但是在執行率上,使用卻不到5成,每次遭到外界質疑,都說不清楚資金來源的動向,王育敏身為兒福聯盟的董事,又身為監督機關的立法委員,因此在權責上,應該要受到社會的公評,同時也要接受司法的調查。

    他說,兒福聯盟在2019年花了3.7億購買台北內湖的辦公室,最近又被踢爆花了9800萬買了台中的一個幼兒園,很多民眾想要捐款給兒福聯盟,應該是資金能夠直接的使用在兒少福利上面,而不是變成一個無法被監督的資金來源使用。

    張博洋表示,「在這次1歲男童遭到保母凌虐致死案之前,王育敏身為兒福聯盟的董事,出事後搖身一變成立法機關的監督者,球員裁判都是你,天底下那有這樣一個道理,我認為,王育敏對於兒福聯盟的資金動向,以及過去成為監督者應該負的責人,如果無法講清楚的話,監督失能就應該下台負責。」

    台灣基進台南市議員李宗霖表示,王育敏在當立委期間,她的兒福聯盟總共向政府取得346件的標案,金額高達9.5憶,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很明顥的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她完全沒有顧及社會觀感,就是球員兼裁判,在這樣的情況下,應該要辭去立委職務。

    他說,「她口口聲聲說在監督政府,請問質詢率不到5成的狀況下,妳連兒福聯盟執行狀況都監督不好,妳還想要監督什麼,再者,自己做為一個立法委員,卻知法犯法,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刑法》侵占罪,這樣的人,完全沒有資格當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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