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2名男子因為在大選期間,轉貼一則24年前的新聞報導,質疑當時代表民進黨的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不放棄美國籍,沒有台灣身分證還敢選副總統,因而被檢舉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去年12月間,臉書、LINE等社群平台開始流傳這則訊息「蕭美琴不願意放棄美國籍,雙重國籍居然可以擔任公職這麼多年,然後現在還出來選副總統。蕭美琴說,經過多次詢問各地代表處,放棄美國籍,只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國、 美國、及歐洲眾多申根國家的簽證。美國在台海關官員也了解到,放棄美國籍,又沒有台灣身分證字號以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美國法律讓她持有【無國籍人】 這樣的身分,可能連在台灣護照都會有問題,因此讓她無法放棄美國國籍。難怪她是助美代表,從來沒有把台灣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總統大選期間,網傳「蕭美琴書面聲明不放棄美國國籍」訊息。翻攝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對此進行事實查核,查證結果為錯誤訊息,依據如下:
1、經查美國聯邦政府政府公報《聯邦公報》網站,在2002年7月22日公布放棄美國國籍名單有「Hsiao Bi-Khim」,中間名為Louise。蕭美琴英文姓名使用台語羅馬拼音「Hsiao Bi-Khim」,可判斷美國聯邦公報網站的Hsiao Bi-Khim應為蕭美琴。
2、傳言引用2000年的新聞,此報導是時任總統府顧問的蕭美琴說明未放棄美國籍的原因,此新聞並不是近況。
3、2002年3月14日媒體報導,顯示2002年蕭美琴宣誓就任立委,並取得身分證,當時蕭已向美國在台協會申請放棄美國籍。
傳言引用一則過時新聞錯稱蕭美琴有雙重國籍,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然而當這個訊息在網路開始蔓延時,有何姓、蔣姓2名男子轉傳訊息到臉書、LINE群組,因而被檢舉散播假消息,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特定候選人不當選,因此被警方函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只是轉貼網路上已經流傳的訊息並發表個人的看法,也無法證明2人明知這個訊息有誤仍執意轉貼,因此認為2人並無犯意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