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2名年輕男子同時愛上1位長相俊俏又功夫了得的按摩郎,其中1人得知有情敵,一時醋勁大發,寫信給對方要他不要介入別人的感情、安靜的離開,否則要公開他的同志身分給他的家人及同事,同時還勸他「你跟他是不同世界的人,你能夠接受一個剛跟客人打完砲又約你吃飯的人嗎?」,男子收到信後立即提告,不過在北檢開庭時,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認為寫信的醋男已涉犯恐嚇罪,但因獲得對方原諒又沒有前科紀錄,給予職權不起訴。
據了解,1名年輕的男子(甲男)原本與從事按摩工作的男子交往,2人算是親密戀人,不料去年中旬,另1名年輕的男子(乙男),因為接受這名按摩師父的服務,也瘋狂的愛上他,甲男得知按摩郎有了新歡相當不高興,為了捍衛自己的身分,決定寫信給乙男,請他能夠安靜的離開。
甲男在信中提到「你現在曖昧相處的對象是一個同志的按摩師父,身為一個同志身分,被告知實情的第三者,替你的懵懂無知感到可悲又可憐,也覺得你無比噁心,你自己以為單純就可以跟他相處在一起的天真想法非常的傻,你給不起他需要的,當個傻白待在旁邊只會拖累他而已。」
甲男要乙男趕快離開,才不會把場面鬧得太難看,他還說「他不會告訴你實話,他的工作就是必須遊走在情愫的邊緣,或許他現在需要你有利用價值的地方,他不是你所認為的那個樣子,別太天真了,這場遊戲你玩不起,也沒有資格能力玩,我相信你的同事們對於你是同志的身分以及這些事情,一定相當有興趣,不要讓我選擇將他的照片在你的公司發放,讓你的同事知道你是同志,還是一個介入別人感情的第三者。」
甲男最後還勸他「你跟他是不同世界的人,你能夠接受一個剛跟客人打完砲又約你吃飯的人嗎?所以請你安靜的消失,離開他。」乙男在收到這封信後,立即報請處理,甲男則被警方依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收案後傳喚甲男到案,甲男坦承信是他寄的,也願意與乙男調解,最後2人達成和解,乙男具狀撤回告訴,檢察官認為甲男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為公訴罪,但考量甲男並無前科、坦承犯行,且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因此給予職權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