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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業氮氣填充嬰幼兒米餅遭求償 業者二審逆轉免賠定讞理由曝光

    2024-01-10 14:11 / 作者 侯柏青
    高院民事庭。侯柏青攝
    以生產「寶寶米餅」聞名的春宇有限公司(原名:展裕國際),曾因使用工業氮氣填充於嬰幼兒米餅,遭新北市政府裁罰180萬元,並面臨刑事訴訟。春宇去年先打贏行政訴訟撤銷處分,另有消費者對其求償,一審雖獲賠15000元,但二審依春宇舉證認定其檢驗報告標準符合國際組織規定,今天逆轉判免賠定讞。

    兩名消費者主張,他們分別在2019年9月29日到2020年5月12日、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3月8日,分別以3300元、4200元購買該公司生產的「米米基地」等米餅產品。消費者控訴,春宇使用工業用氮氣填充米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因此依《消費者保護法》、《民法》規定求償7500元及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新北地院判准業者賠償15000元。

    春宇上訴高院,合議庭發現,當初新北市政府裁處春宇180萬元罰鍰的處分,已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且新北市府裁處春宇的理由和春宇違反《食安法》的規定不同,因此不能推定春宇違反《消保法》規定。

    合議庭也認為,檢視衛生福利部函文,發現該部是參考「國際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聯合的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國際組織)所訂規格,以管理業者使用氮氣作為食品包裝氣體的依據,要求業者應提供氮氣純度大於99%以上的相關資料「備查」。根據春宇提出的華友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檢驗報告,可以證明該公司添加於米餅的氮氣純度為99.31%,完全符合上述國際組織的規格。

    此外,春宇也在去年11月間退還兩名消費者7500元價款,合議庭認為,消費者既未受到損害,就不能要求賠償,而消費者也無法證明春宇在經營上有故意或過失導致受到損害,因此也無法索討懲罰性賠償金。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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