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替「長江存儲科技公司」、「北京特納飛電子公司」來台招募研發人才的董乃琦(圖左)。資料照。呂志明攝
中國知名的半導體製造公司中國長江存儲公司、北京特納飛公司,為了在台灣拓展業務以招募科技人材,透過男子董乃琦在台灣成立分公司,違法從事業務活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就長江存儲孫公司薩摩亞商楚芯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台灣特飛納2家公司的負責人董乃琦,及台灣特飛納董乃琦的後手張鈺堂,涉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考量2人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期限均為3年,其中董及楚芯台灣分公司,各向公庫支忖50萬元,張及台灣特納飛,則各支付30萬元。
檢調查出,2016年至2019年間,董乃琦在長江存儲公司擔任協理,由於長江存儲想要在台灣銷售3D NAND'NOR Flash給台灣企業,同時提供售後服務,因此指示董乃琦來台設立公司從事業務活動。董乃琦為了規避我國法律,利用由長江存儲公司百分之百持股的武漢新芯公司,於2017年7月19日在境外成立隆摩亞楚芯公司,同年11月13日,再向我國經濟部申請楚芯台灣分公司。
董乃琦在佈署完成後,從長江存儲、武漢新芯及關係企業,進口快閃記憶體、IC晶片及集成電路等作為樣品及洕試使用,同時面試銷售業務,在台從事長江存儲、武漢新芯公司記憶體晶片的銷售及售後服務。
另外,2019年1月22日,董乃琦也在中國擔任北京特納飛公司董事兼亞太區行銷暨市場副總裁,為了要在台灣尋求高科技人才從事開發工作,特納飛指示董乃琦到台灣開公司助陣。
台灣特納飛登記負責人張鈺堂。資料照。呂志明攝
2019年5月14日,董乃琦在台灣成立台灣特納飛公司,但因董本身在北京特納飛任職,為了怕有違法疑慮,董找了張鈺堂擔任台灣特納飛的負責人,另外在台灣招募30餘名Nand Flasn原理與應用工程師、SSD驗證及韌體工程師,在台灣納特飛從事北京納特飛的產品開發業務。
當檢調獲報後發動搜索約談,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董乃琦及張鈺堂2人涉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考量2人到案後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期限均為3年,其中董及楚芯台灣分公司,各向公庫支忖50萬元,張及台灣特納飛,則各支付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