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駐星警察聯絡官協助將劉姓通緝犯逮捕歸案,刑警局提供
涉犯槍砲案的30歲劉權儀於去年中潛逃至新加坡遭法院通緝,台灣刑事警察局與星國警方合力,將劉嫌依違反移民法將劉嫌驅逐出境,並於今天(12/25)上午從新加坡將他接押返台歸案。
警政署刑事局今天記者會表示,新北市警方去年1月在汐止區查獲劉男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同年4月劉男又涉誘騙債務人至桃園市一間超商內,限制被害人行動自由且要求其駕車返家取款,並出示子彈及彈匣威脅配合,被害人趁隙報警後才倖免於難。由於劉男犯案後於去年6月搭機逃亡至新加坡躲藏,遭新北地院及士林地院發布槍砲通緝。
刑事局國際科第二隊長蘇立琮也對外說明,透過台星雙方合作,經士林地院發函外交部協助註銷劉男護照,簽證失效逾期違反新加坡移民法規,遭星國警方驅逐出境。刑事局也出動8警配合在星國機場將劉男接押到案,一行人搭機於今早近7時抵達桃園機場,隨即解送士林地院歸案。
刑事警察局也表示,基於打擊犯罪無國界之決心,透過駐星警察聯絡官協助推動臺星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將劉嫌緝捕歸案,並持續針對外逃通緝犯加強查緝,刑事警察局在此呼籲,外逃之重大通緝犯,不要心存僥倖,將加強國際合作,讓外逃通緝犯一一回台受審,以維護公平正義並發揮法律制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