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耀樂再控炎亞綸「將犯罪行為美化」 心碎:毀滅16歲少年人生

    2023-11-08 16:09 / 作者 黃于珊
    炎亞綸(右)6月突出席耀樂(左)記者會。黃于珊攝
    37歲的炎亞綸(改名吳秉孺)遭抖音網紅舊愛耀樂指控偷拍、強制性交,士林地檢署7月3日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名諭令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檢方今(11╱8)將他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在他發7點聲明質疑舊愛提告的動機「是為名還是利」後,耀樂也在發聲明反擊,指控他「毀滅一個16歲少年人生」。

    炎亞綸今表示經檢察官裁決,證明他與耀樂在交往期間與分手後,「從未對其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之行為,謝謝檢察官證明本人清白」。對此耀樂不滿他「試圖將其犯罪行為美化為私人感情糾紛」。

    耀樂聲明中指出:「吳庚霖(吳秉孺)先生當年利用雙方懸殊的地位,對年僅16歲的我拍攝私密影片、甚至在分手後將影片散播給他人等種種行徑,這絕對不是無足輕重的感情糾紛,而是毀滅一個16歲少年人生的沉重打擊。」針對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的部分,耀樂表示:「當年我確實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但我會繼續與律師研議就此部分提起再議,還原真相並以正視聽。」

    而炎亞綸堅稱是因不識法律而在雙方合意下拍攝才觸法,對於耀樂提告,他也透露2人近5年仍有聯繫,「至今仍不能理解,對方提告的動機?是為名還是利」? 耀樂則表示:「公眾人物本應發揮影響力為社會帶來良善之貢獻,但很遺憾的是,即便已經遭到檢察官認定犯罪而起訴,截至目前為止,吳庚霖(吳秉孺)先生仍一再以不實的說詞為其辩解、拒絕正視所犯的過錯,甚至多次對外發布聲明混淆大眾視聽。」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耀樂發聲明反擊。翻攝耀樂臉書
    黃于珊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