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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菸蒂燒掉家樂福39億元 臨時工抽菸闖禍慘了

    2023-09-26 20:26 / 作者 數位中心
    家樂福桃園楊梅物流中心去年3月間發生大火。取自記者爆料網
    家樂福桃園福楊梅物流中心去年3月間發生大火,損失約39億元。檢警追查發現許姓拆櫃臨時工抽菸後,菸蒂未確實熄滅而釀禍。桃園地院今(26)日依《刑法》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許姓男子(24歲)在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擔任拆櫃臨時工,監視器畫面顯示,去年3月14日上午6時58分、7點7分,他曾到物流中心常溫倉儲棧板暫存區抽菸,隨後將未完全熄滅的菸蒂丟在該處,便離開現場,接著,7點16分,許男抽菸處旁的棧板就起火燃燒,引發大火。

    根據調查,這場大火將倉儲廠房C棟常溫倉儲內部物品、設備、鋼骨及鐵皮受火熱不等程度燒燬,燒損面積約12,000平方公尺,並將鑫亞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所建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相關設備燒燬,造成財損39億元。

    許男應訊坦承,當天起火前,2次從做業區徒步往棧板暫存區旁抽菸,也是監視器畫面裡手持香菸的人,但他抽完菸有將菸蒂熄滅,火災和他沒有關係。

    調查發現,現場未發現其它引火物(源),排除自燃性物質引火、外人侵入引火、電氣因素引火、使用蚊香、燭火、焚香、炊事不慎及使用易燃液體引火的可能性後,研判起火原因是燃燒中煙蒂經一段時間蓄熱,引燃起火處堆置物品造成火災。

    法官審酌,許男違反廠區相關規定而於禁菸區抽菸,且未確實將菸蒂熄滅而引發本件火災,其過失情節非輕,考量其犯後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造成財產損害情形,兼衡其素行、生活狀況及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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