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日前拍板,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電價不調整,但用電701至1000度則微調3%,由於部分租屋族共用電表恐受到影響。台灣電力公司今(3/19)表示,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逾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且均為單一費率,搭配節電措施,可節省電費支出。
經濟部17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考量民生物價穩定性及促進節約能源,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電價不調整,即每期2個月電費夏月在4,508元以下、非夏月在3,832元以下者不受影響;至於701至1000度則微調3%,1001度以上調10%。
台電說明,民生用電調幅平均僅2.6%。針對住宅用電只有超過1000度的部分會被調漲10%,且用電逾1000度的用戶占比僅3%;而700度到1000度的部分微調3%。以每月用電1100度為例,夏月電費由4651元增為4772元、非夏月電費由3844元增為3941元。
由於許多租屋族多採共用電表,也擔心受到影響,台電建議,分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且均為單一費率,不受累進費率的影響,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
至於能否在各套房設置獨立電表,台電表示,此部分須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要視房東意願而定。況且台電從今年3月起,電費單上增列「去年全年平均電價」,去年7月也新增「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訊息,可即時反映當期用電平均單價,讓房東跟租客雙方迅速了解各期用電狀況,作為雙方電費計價的參考。
有關公寓、大樓的公共設施,台電強調,會裝置獨立電表記錄公共設施用電量,並非併入各住戶的電表內計算,不會影響分攤用戶住家用電的累計度數。
台電也舉例,某用戶3月用電度數為600度,電費1147元;其居住的公寓大廈公共設施3月用電度數為750度,電費1533元。大樓總共有10戶住戶分攤公共設施電費,每戶住戶當期電費分攤的公共設施電費即為153元,相當於用戶3月電費的1147元加上公設電費的153元後,合計要繳交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