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年初追查一起閒置土地遭非法傾倒爐渣案,查出廢棄物來自縣內一家豆皮工廠,但對方表示爐渣都是簽約交由合法的環保科技公司處理,但檢方從契約出發一路溯源,赫然查出該環保業者與一家水泥公司共謀,違法清運濫倒4家廠商產出的爐渣,而且從2021年7月迄今處理的數量高達9千公噸,犯罪所得上看7千7百多萬元。檢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聲押兩名業者吳女、林男獲准。
檢方指出,今年1月間發現雲林縣斗六市萬年東段有兩筆空地遭棄置大量爐渣,為追查這些爐渣來源及去向,檢察官1月18日發動首波搜索,查出爐渣出自雲林縣西螺鎮的一家豆皮廠,不過豆皮廠喊冤並拿出契約,證明這些爐渣除了偶然送朋友遭棄置以外,其他的爐渣都是委託某家環保業者合法處理。
但承辦檢察官判讀契約後,發現此案疑點重重,懷疑背後有更大的不法集團。檢察官葉喬鈞3月3日遂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跨縣市對負責清除的環保科技公司、負責收購爐渣的水泥公司展開搜索。
檢方搜索兩間公司後查扣相關帳冊、會計資料,並通知環保科技公司負責人吳女(64年次,設籍屏東縣)、水泥公司負責人林男(59年次,設籍臺南市)到案說明。檢方從相關帳冊抽絲剝繭,發現雲林縣內有4家廠商和吳女公司簽約處理爐渣,吳女明明領有廢棄物乙級清除執照,按規定必須將爐渣廢棄物送到合法處理場,但她卻涉嫌直接補貼現金給沒執照的水泥公司處理,涉嫌與林男共謀非法處理可能產生有害成分之爐渣。
檢方追查發現,林男、吳女自2021年7月起,1年多來,遭非法清除、處理的爐渣廢棄物可能超過9000公噸,犯罪所得初步估計超過7700萬。
檢察官複訊後當庭諭知逮捕兩人,考量吳女、林男犯罪嫌疑重大,而且全案尚有未到案的證人,加上檢察官擔心,吳女、林男若無力負擔沒收高額犯罪所得可能選擇逃亡,因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向雲林地院聲押兩人獲准。
檢方指出,後續將擴大追查爐渣來源、去處及是否還有其他未曝光的共犯。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強烈呼籲,領有合法執照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應秉持執照之內容,合法清除、處理廢棄物,以保障執照制度之運作及保護大自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