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盧姓男子去年6月19日凌晨闖入一戶民宅行竊,未料屋主突然驚醒,盧男由偷變搶,持刀威脅對方,搜刮4000元後離去,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追查,順利逮捕盧男。近日基隆地院判決出爐,儘管盧男辯稱其未犯案,但他的光頭特徵太過明顯,加上其他物證、事證,法官依加重強盜罪判處盧男有期徒刑9年。
判決書指出,盧男在110年6月19日凌晨0點左右,從基隆市的租屋處出門,沿途尋找可下手行竊之民宅,凌晨2點左右發現一戶人家一樓浴室的門窗未完全關閉,他攀爬進入該住宅內,並先到廚房竊取菜刀與水果刀各一把,持刀走上二樓房間,順手開啟燈光,以便繼續搜尋財物。未料突然的亮燈驚醒了屋主,盧男便持刀恫嚇:「你靜靜地坐那、不要過來,我拿一些零花錢」等語,屋主嚇得不敢動彈,只能任由盧男搜刮財物,最終被搶劫4000元。
盧男犯案後從容下樓,自行開啟大門離開,將菜刀及水果刀拋入該房屋旁橋下的西定河中,再步行至成功一路118巷口處攔計程車返家。屋主則在里長的陪同下報警,警方調閱歹徒沿途路徑的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最終找到盧男的租屋處,扣得作案當時所穿,左胸處有直線紫色拉鍊之深色外套一件,並於西定河中撈出作案的菜刀、水果刀。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盧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案發當時他在租屋處睡覺,沒有出門,表示警方搜到的左胸有直線紫色拉鍊的深色外套,雖然跟監視器畫面拍到的外套相似,但是有大、小件之分,監視器拍到的兇手也只是和他的體型、頭型、外觀、穿著相似,但並不是他。
不過屋主向檢警指出,犯人身高不高、穿著左胸直線紫色拉鍊外套,雖頭戴鴨舌帽,但明顯可見是光頭,諸多的指認證詞都和監視器拍到的畫面如出一轍,盧男搭乘計程車及至便利商店購物時,已脫去帽子,露出髮型為完全光頭。此外,計程車司機也出面作證,表示當時所搭載之乘客,穿著、外型都和屋主的證述相同,雖盧男戴著口罩,但已脫去帽子,光頭髮型全然顯露。
法官綜合屋主和司機的證詞,以及多項事證及物證,審酌被告有多次竊盜前案紀錄,竟仍不知悔悟,且犯後一再飾詞否認犯行,未賠償被害人,未見悔意,依攜帶兇器、踰越門窗、侵入住宅強盜罪,累犯加重刑期,處有期徒刑9年,不法所得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