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自今年7月1日開放受理申請,營建署統計,截至7月19日下午5時止,總申請戶數為20萬8,201戶。不過,仍有許多民眾對資格問題感到疑惑,包括「戶籍未設在租屋處」、「爸媽有房,我在外租屋」、「爸媽在領租金補貼,我在外租屋」等,營建署強調,只要未持有房屋、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3倍,且有租屋事實、符合資格的民眾都能申請。
營建署今(20日)表示,自租金補貼開放申請半個月以來,仍有民眾擔心申請資格問題,如「戶籍沒有設在租屋處」、「爸媽有房,我在外租屋」、「爸媽正在領租金補貼,我在外租屋」、「我不是初入社會青年、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等四類的租屋與家庭型態。
然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推動,就是要實質減輕租屋族的負擔,所以「戶籍沒有設在租屋處」者可以申請,若成年後在外租屋,但戶籍仍在老家、跟父母同戶,也保有申請權利。
至於「爸媽有房,我在外租屋」的情形,營建署指出,家庭成員已不採計直系親屬,只採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及財產資料,即便戶籍跟父母同戶,也不用擔心。
若是父母正在領取租金補貼,而家中成年子女因就學、就業必須在外租屋,也能依據租屋事實、提出申請。如父母在高雄市租屋,正在領取租金補貼,而家中成年子女因就學、就業關係需要到新北市租屋,子女也能申請。
對於外界有「租金補貼政策只限定初入社會青年、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經濟或社會弱勢的民眾」申請的印象,營建署強調,只要未持有房屋、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3倍,有租屋事實、符合資格者都能提出申請。
另外,也有民眾詢問申請是否要檢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營建署補充,本次申請手續只要5個步驟,包含身分驗證、填寫資料、上傳租約及存摺影本文件、核對資料,就能完成申請,不需要檢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由於開放申請之初,營建署的諮詢專線幾乎被打爆,為了便利民眾申請,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張世芳也出面支持,聯合多家房屋仲介業者加入宣傳和協助行列,目前有永慶房屋、信義房屋、住商不動產、大家房屋、中信房屋、台灣房屋、東森房屋及太平洋房屋等8家房屋仲介公司。
營建署說,這8家房仲業者全國開放逾3,500家既有門市成立「申請租金補貼服務據點」,讓不方便上網的民眾攜帶健保卡、租約及存摺封面影本前往,由房屋仲介服務人員現場協助完成申辦,同時,考量無電子郵件的民眾,透過他人協助申請時,免填電子郵件也能完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