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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賠200萬+千萬持股求輕判!雲云前董座寫信道歉 遺孀冷回:不太想看

    2026-04-27 19:00 / 作者 謝亞庭
    雲云科技前董座曾志新殺人案,北院國民法庭審理進入第四天。資料照。廖瑞祥攝
    雲云科技前董座曾志新9刀殺害梁姓技術長,被依殺人罪起訴,全案交由北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日前以賠償給付200萬現金、公司1291萬餘持股,與梁男遺屬達成調解,力求輕判。梁男遺孀李女今(4/27)日出庭現身說法,強調之所以選擇調解並非「原諒」,最大目標也是希望未來不要再經歷漫長的民事訴訟,把丈夫之死再推上檯面,讓家屬所受的傷痛讓司法「秤斤論兩」,更透露案發逾1年才收到曾男的親筆信,如今已不願再多看一眼。

    北院國民法庭審理曾志新殺人案,全案審理進入第四天,今日針對量刑進行證據調查。

    曾男的辯護律師提出一份調解證明,只見文件上頭簽有曾志新本名及死者遺孀名字,意味著雙方已經達成和解。進一步細看調解內容,條件是曾男應給付遺孀現金200萬元,同時,須將名下所有雲基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雲云科技),總計1291萬餘股份全數移轉給梁男妻女;相對的,李女則須放棄民事請求權。

    國民法官問及,能否接受這樣的調解內容?李女坦言,是否接受調解金額一題,她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但是對每個被害者家屬而言,無論賠償是多是少,都比不過本案所帶來的傷害。

    道歉無音訊,連收5封「存證信函」嚇壞

    還原曾志新與死者家屬接洽的過程,李女說,案發後大概5天,曾男太太透過律師向家屬致歉,希望有機會能表達歉意。她直言,當下雖能了解對方的心意,但一方面情緒不允許,另一方面,也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地點及方式,因此僅回覆「若有合適的機會再聯絡」,但後來就沒有消息了。

    無辜慘遭董座砍死的雲云梁姓技術長。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隨後在案發幾個禮拜,李女委任律師商討聲請假扣押,曾志新當時也沒有任何慰問或道歉。沒想到,在案發後一、兩個月後假扣押核發下來,家中突然收到來自曾男的5封「存證信函」,內文僅表達「很抱歉破壞家庭」等語,且5封文字都還一模一樣,讓家人們在驚嚇之餘,更多的是感到「無言」。

    「為什麼我會收到存證信函?」李女很疑惑,她想起這張文字篇幅只有一面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很抱歉毀壞了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希望用一輩子懺悔」及願意賠償金額;她不禁懷疑,曾男喊稱「很後悔」,但他知不知道什麼叫「幸福美滿的家庭被破壞」?對方又要如何去「懺悔」?而且,即便收到曾男的道歉信,這些痛苦最終都還是得由遺屬去承擔。

    1年後收親筆信,遺屬冷眼不願看

    李女也表示,曾男似乎在去(2025)年底親筆寫了一封道歉信,但直到本月10日,對方才在調解庭上由律師轉交給家屬,文字之輕,讓她完全無法感受到對方的道歉和誠意。當法官問及,該信件大致上有幾頁及相關內容時,她不願再多做回想,表示大概一頁多,當庭冷回「不太想看那封信」。

    曾志新犯案前10天,曾赴大賣場購入一把西式廚刀。讀者提供

    至於調解條件中,曾男擬贈與千萬股票,李女無奈說,家屬原本是希望拿現金,由於公司屬於未上市股票,隨時都可能淪為壁紙,但對方只說「沒辦法」。

    話鋒一轉,李女也指出,雲云科技在本案發生後,公司營運原本已經接近倒閉,後續是靠著新的經營團隊努力,才把公司救回。她痛斥,當曾男出手刺殺梁男的那刻,形同親手殺了公司,因此,沒有資格再擁有雲云的股票,「這個公司是大家的心血,我希望,這個公司不要再跟他(即曾男)有任何關係,希望被告把公司交出來。」

    談及調解過程,李女表示,她本人並沒有參與,都是由雙方律師進行調解,詳細次數可能有4、5次。一開始,家屬是希望獲約1000萬、1200萬的現金賠償,但對方拿不出來,稱只能提出約200至300萬的金額,就連股票部分,曾男起初也只希望拿出約四分之一的持股,是隨著後續談判的進行才慢慢增加。

    傷痛不願被「秤斤兩」,調解盼止訟

    李女直言,之所以會答應與曾志新和解,很大一部分的理由,是覺得訴訟太折磨人,尤其是民事訴訟。她強調,遺屬的傷痛或許可以隨著時間漸漸復原,但丈夫卻再也沒有未來,因此家人所期望的,就是未來不要再受到官司的折磨,能讓生活盡快恢復正軌,更不希望自己的傷痛被司法「秤斤論兩」。

    親友取梁男生前暱稱「Bird」製作紀念胸章,用以緬懷梁男。謝亞庭攝

    李女庭末談論案發後對自身的影響,她哽咽說道,自己原本有多份兼職工作,其中一份工作,因為曾在這個工作場域接獲丈夫噩耗,一旦返回同樣的職場,可能會想起相同場景,因此感到壓力、恐慌,已經是「回不去」的狀態;另一份工作,則是獲公司允許休息。期間,她一度認為自己可以復歸職場,但當官司開始後,她的心理上仍會覺得不舒服,打算等到訴訟結束後再返回崗位。

    李女的律師、告訴代理人也強調,家屬完全沒有要原諒曾男,是因不想再繼續打官司才與曾志新和解,不願再看到曾男,未來也不想再聽到任何有關曾男的消息,因此僅針對民事部分進行和解,刑事部分則沒有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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