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高雄一名毛姓男子,去年因家暴持刀割傷妻子,警方到場護送傷者報案時,他竟在吸食毒品後騎車尾隨警車,沿途多次蛇行、急煞阻擋,甚至在派出所前持續咆哮干擾勤務。警方當場將其逮捕,驗尿結果顯示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2萬4920ng/mL,超出標準約50倍。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員警施強暴,嚴重妨害公務,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月,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一名毛姓男子,去年7月間因家暴持刀割傷妻子,警方獲報到場後護送傷者前往派出所報案,不料毛男竟在吸食毒品後心生不滿,騎乘機車一路尾隨警車,沿途多次蛇行、急煞阻擋,甚至在派出所門口咆哮鬧事,嚴重干擾警方執行公務。法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
判決指出,案發於去年7月22日晚間9時許,毛男在鳳山住處因故持美工刀割傷妻子,警方接獲通報趕抵現場後,隨即以巡邏車護送傷者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並提供協助。未料毛男疑似剛施用毒品,情緒失控,騎機車尾隨警車,沿途刻意在車前蛇行,並多次急煞、緩速行駛,試圖逼迫警車減速甚至停車,對員警執勤造成危險與干擾。
警方指出,警車抵達派出所後,毛男仍未停止脫序行為,不僅在門口大聲咆哮,還阻擋人員進出,影響警方處理案件流程,最終被當場依現行犯逮捕。經採集尿液送驗後發現,其體內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24,920ng/mL,遠超一般標準約50倍。
法院審理時,毛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於施用毒品後仍駕駛機車上路,且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員警施以強暴、脅迫手段,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與公權力,依法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公務員施強暴罪」論處。考量其犯後態度,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1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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