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女子日前收到兩張罰單,上面遭舉發的照片一模一樣,但時間卻不一樣,她忍不住酸「這個遊戲叫做找出兩張圖片不一樣的地方」,並指控舉發單位的楠梓交通大隊是不是把照片改個時間就可以多一張罰單、多一份業績。
開單警員對此坦承錯誤,自稱因一時疏忽、電腦的軟體又「重複產出同樣資料夾」,所以才會開出重複舉發的26張罰單。但是,這個解釋無法平息網友的怒火,許多人認為這已是偽造文書,並涉及《刑法》罪名。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PO出兩張罰單,違規內容是「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她沒有為自己的行為辯解,而是發現兩張罰單上的照片一模一樣,忍不住問「就算我兩天剛好都到同一個地方,那騎在我前面的機車跟開在我旁邊的車也都剛好是同樣那些人?」
兩張罰單上的照片一模一樣,而舉發人是交通大隊楠梓分隊員警,讓原PO怒問「所以是政府很缺錢?還是警察很缺業績?把影像改個時間跟日期就可以多一張罰單多一份業績,是這個意思嗎?」她並表示其中一張罰單上的日期,她根本沒有到過那個地點,「這是靈異事件嗎?」
據瞭解,此事曝光後,開單的謝姓員警坦承是因為一時疏忽才會重複開了26張罰單;楠梓分局表示已經主動於6月17日函文監理所撤銷重複開的罰單,並將懲處謝姓員警。
網友看後紛紛留言表示「罰單事小,偽造事大,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分明人為改時間的,別當大家才3歲」、「有點假,最好作業問題,重複的話也要同日期,怎麼可能不同日期」、「重複產生資料夾,照片上的日期也會隨著改變?這是什麼邏輯?誠心求解」、「明顯造假,是不是偽造公文書」、「請提告偽造文書」、「日期浮水印是後製上去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