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因疫情升溫,引發快篩劑搶購潮,但在高雄卻傳出有一科技集團旗下光電公司要求員工不要快篩?也就是說即使有快篩你還不一定可以用!員工投訴媒體,公司主管要求大家別主動快篩,否則確診要在宿舍隔離沒薪水可領,也會害到同事。高市府衛生局今(9)日回應,若查證屬實,依法最重可處30萬元以下罰鍰。
該名員工指稱,公司主管在通訊軟體群組內宣導公司的防疫措施,內容主要是在要求員工不要主動去快篩,因為快篩若呈陽性確診,就得去醫院PCR篩檢,若確診就要自己負責,該主管仔細向員工說明,員工主動快篩後續PCR為陽性,就必須在宿舍隔離17日,除了自己沒薪水,也會拖累其他同事。
此外,該公司主管甚至強調「居隔期間停止上班,依政府規定是沒有薪水可領的」,更說除了自己沒有薪水,確診者同房的居住人員也要匡列居隔,同樣也沒有薪水可領。為了要員工確實配合,主管更重申指出,Omicron確診者有99.7%都是無症狀或輕症者,公司沒有要求大家要快篩,請大家不要過度緊張主動快篩嚇自己,才不會「害人害己」。
對此,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也在下午的防疫記者會中說明,他強調,無論用任何手段像是透過威脅、利誘、勸說等,在員工健康管理部分若職場有所隱瞞,衛生局將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載明「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以及同法第67條進行裁處,違法者最低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以下罰緩。
潘炤穎指出,除上述狀況,如果造成職場疫情擴散,導致嚴重染疫,必要時衛生局也會介入進行相關防疫工作。他也進一步重申,目前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變革之下,職場接觸者並沒有居隔的匡列對象,都是匡列為自主應變對象。
他說明,這些對象基本上除了健康監測之外,在風險很高的情形下,像是與確診者近距離密切的接觸,染疫風險相對是很高的,那麼在雇主、防疫長的評估下,應給予適當的防疫假,由職場依現地評估,匡列自主應變對象的風險進行相關處置,他強調,最重要的是,職場的安全衛生部份還是有相關的規範須遵守,並不是說可以去規避或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