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黃姓女偵查佐去年12月發文恐嚇「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遭法院羈押,確定要在看守所過年。警局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去年12月先在LINE群組留言威脅同事,之後又在Threads貼文恐嚇「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檢方認為其涉犯《刑法》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向法院聲押獲准,台中地院並在上月7日裁定續押。黃女父親痛訴女兒長期遭分局霸凌孤立才會崩潰,因此向法院續押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今(13日)駁回抗告且不得再抗告,黃女確定要在看守所過年。
黃姓女警去年12月19日晚上6點至21日下午3點間,先在與警職同學的群組裡打出「猜猜闕○○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闕○○打死」等語。隨後,黃姓女警又在去年12月21日上午10時31分,在Threads平台發布標題為「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等語之貼文,檢方認為其涉犯《刑法》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今年1月7日將黃女起訴並求處重刑,移審台中地院後,遭法院裁定接押,黃不服提出抗告。理由是事發後已暫停一切警察有關職務,並無接觸任何警械之可能,更遑論須預防被告以警械作為犯案工具,並稱黃女父母願承諾停止羈押後,擔負起照護角色,監督她定期回診,並於必要時配合強制就醫。
然而,黃女是警專第一名畢業,原是警界明日之星,如今卻淪階下囚,黃父1月26日透過律師發聲明為女兒的不當言論致歉,但他也回顧整起事件起因,痛訴女兒長期遭分局霸凌孤立,因公發生車禍竟不僅被分局冷處理,還被索討200萬和解金,分局甚至違反其意願強行「收驚」才會身心崩潰。對此,台中第二分局也火速發聲澄黃父指控「與事實明顯不符」。
對於黃女以身心出狀況作為抗告續押理由,台中高分院則予以駁回。法官認為,黃女涉嫌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恐嚇危害安全犯罪之虞,且除個人表示欲開槍行兇外,還號召他人犯案,不能僅以停止無再接觸槍械可能,就認為無羈押必要,至於認為其因精神狀態失衡而犯下本案,則屬後續在本案審理程序中釐清,駁回其抗告,由於不得再抗告,黃女確定要在看守所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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