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位爸爸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指,自己先前購入現在已經過期的鳳梨罐頭不慎在櫃子中爆炸,讓他相當驚訝,「佛跳牆會爆炸我能理解,過期的鳳梨罐頭爆炸我第一次看到!所幸是在櫃子裡引爆,無人傷亡,請注意家中是否有過期的鳳梨罐頭。」
該位爸爸稱,其餘的過期鳳梨罐頭已被自己「手動引爆」,老婆和小孩還一度被聲響給嚇到,讓他開玩笑稱:「禮拜天吃喜酒可以當拉炮!」
爸爸的文章釣出許多苦主,不少人說自己曾被過期的可樂、狗罐頭、百香果原汁炸到,「百香果原汁整瓶放到發酵,從冰箱拿出來膨脹到圓滾滾的,一打開炸滿整間店。」
實際上,「食品封裝於密閉容器中,於封裝前或封裝後進行滅菌,完整包裝下可以常溫且長期保存者」皆可作為罐頭食品。因此,除了一般常見的硬式鐵鋁罐,用玻璃、塑膠等材質包裝的食品也算罐頭的一種。
一般來說,尚未過期且未開封的罐頭放在陰涼處即可,但一旦開封其有效期限就不等於保存期限,必須盡快食用完畢。《高醫醫訊》期刊建議,民眾打開罐頭後能在瓶身處標示開封日期,食用時適量挖取,若有剩則需倒在別的容器中密封保存,避免把罐頭直接冰入冰箱且建議於1週內食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