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咪示意圖。取自pexels圖庫
高雄市三民區有兩名女子一起飼養貓咪,外出時放任牠們自由來去,導致貓咪誤觸感應爐開關,意外引發火警,滅火裝置大量灑水,害社區電梯泡水損壞。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洪姓女子與同住的陳姓友人應負過失責任,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社區管委會新台幣109萬元電梯維修費,案件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7歲洪姓女子與24歲陳姓女子同住於該社區大樓,共同飼養4隻貓,兩人2023年1月6日一同北上到宜蘭旅遊,離家時未將貓咪關籠或限制活動範圍,任由貓咪在屋內自由走動。外出第3天、即1月8日,住家突然發生火警。
消防人員到場後發現,起火點位於住家廚房,經鑑識排除機械故障因素後,研判為貓咪進入廚房活動時,不慎誤觸感應爐開關,而洪女離家前未清空爐面,爐台上殘留的不明金屬網狀物持續加熱因此引燃火警,所幸屋內自動灑水設備即時啟動,成功撲滅火勢,未造成人員傷亡。
然而,大量灑水也導致水勢從屋內漫溢至電梯間,使社區4部電梯泡水,造成電梯機板與監控系統嚴重損壞。社區管委會事後向兩人求償修繕費用,金額合計109萬餘元,但洪、陳兩女未予認帳,雙方對簿公堂。
高雄地方法院審酌消防局鑑定報告與相關證據,認定兩人未妥善管理寵物,對火警發生具有過失責任,判決須負擔社區電梯維修費用。刑事部分,洪女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判處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3年;陳女則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