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性侵慣犯,於光天化日之下闖入女同事兼職看守的辦公室及後方宿舍,以暴力毆打、恫嚇等手段逞獸慾得逞。示意圖,非本案女子。Pexels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日前於光天化日下闖入女同事兼職看守的辦公室及後方宿舍,以暴力毆打、恫嚇,過程中還威脅「敢出聲就X死妳」。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惡性重大,且未賠償被害人,將其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今年5月4日下午駕車前往台南某公司時,見到女同事獨自一人在公司值勤,竟萌生歹念,未經許可就擅自闖入對方居住的員工宿舍。女同事見到陳男闖入後試圖反抗,卻遭陳男暴力推倒,導致頭部重擊地面,隨後更遭其強行撕毀衣物壓制。陳男施暴過程中不僅多次重拳毆打女同事臉部,更出言恫嚇「敢出聲就X死妳」,以此威脅對方放棄抵抗。
女同事在身心受創、無力反抗之際慘遭陳男性侵得逞,在陳男犯案逃逸後不甘受辱報警驗傷,醫院診斷報告顯示其顏面、後腦、前胸、背部及大腿均有多處嚴重擦挫傷與血腫,下體亦有撕裂傷,足見當時遭遇極其殘忍的暴力對待。檢警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及DNA比對後,迅速鎖定陳男犯案。
檢方深入追查後發現,陳男竟是性侵慣犯,過去就曾於假釋期間,連續對2名女子犯下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等罪,被判刑12年,直到2018年才執行完畢,沒想到出獄後不知悔改,再度對女同事痛下毒手。
全案經台南地院審理,陳男雖坦承犯行,不過辯護律師竟請求以「情堪憫恕」減刑,被法官當庭駁斥,痛批陳男「自我約束力薄弱,惡性重大」,前科累累卻再犯此案,毫無值得憐憫之處。加上陳男雖口頭表示想和解,但受害女子拒絕後就未提出任何實質賠償方案。法官綜合考量其暴力手段及對被害人造成的永久性身心創傷,最終駁回減刑請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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