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少年割頸案二審宣判,受害人父親對判決結果表達不滿,激動落淚。廖瑞祥攝
新北「乾兄妹檔」2023年聖誕節犯下殘酷的國三生割頸案,殺人的乾哥一審判9年,在旁搧風點火的乾妹8年。二審歷時一年審理,今改判乾哥12年、乾妹11年,合議庭改判理由指出,除斟酌犯行,也基於促進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的事由,綜合檢察官、家屬在內的當事人量刑意見,及考慮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的制度目的,因而改判。全案可上訴。
根據調查,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點20分,新北國三生林女在午休時間到楊姓男學生班上找人聊天,楊生請林女離開,林生不滿遂拜託「乾哥」郭男一起回楊生班上叫囂。林女撂話楊生「滾出來」後,郭男用右手打楊生頭部,楊生反抗後,郭男竟從褲袋裡掏出彈簧刀,朝楊生左頸、胸部和背部前後猛刺數刀。期間,有同學出面制止,林女竟大罵「沒你的事就滾」,隨後向郭男搧風點火「給他死」,郭男被警方移送少年法庭時還上網炫耀。
一審新北地院開庭時,郭男卸責說人不是他殺的,還聲稱「刀子不知道怎麼飛進來」,林女則聲稱「有去阻止」,法院認定兩人涉犯殺人罪,但考量未成年及兩人有「察覺反省」等情狀,輕判郭男9年,林女8年,讓家屬傷心欲絕。檢辯均提上訴。
合議庭指出,郭男、林女原本針對事實和量刑都提上訴,但在審理程序時,改口主張只就刑度提上訴,其餘撤回;檢察官則強調針對量刑部分上訴,楊生爸媽則建請法院,比照當年犯下「台中角頭翁奇楠命案」的少年犯刑度,重判郭男等人30年。合議庭僅就量刑是否妥適予以審理。
合議庭認為一審的量刑並非無見,但二審另送醫療機構製作「少年事件處理程序審前調查報告」,評估少年個別相關條件、再犯風險及具體處遇建議內容後,因而認為一審量刑仍有不恰當之處。
合議庭認為,量刑的基礎和處遇的因子既然變動,原判決所為的量刑就有必要重新審酌,因此檢察官上訴有理,兩名少年主張判太重則無理由,據此撤銷改判。
合議庭也公布量刑判斷,強調合議庭經過「分階段」綜合考量兩名少年被告所涉及的「非行行為」及等行為人情狀後,在考量過促進少年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的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兩名少年被告及辯護人的科刑意見後,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下,分別量處被告郭男12年、林女11年。新北少年割頸案的二審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謝靜慧、受命法官鄧鈞豪、陪席法官沈君玲。全案仍得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