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屎官要注意了!許多人開車載著寵物出門時,都會打開車窗讓毛孩吹風乘涼,但有網友提醒這麼做是違規行為,因為她近日收到一張比闖紅燈、路邊違停還貴的罰單,只因愛犬探出車窗時被民眾檢舉。
據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1款指出,汽車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時,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有網友就在臉書社團PO文表示,自己近日收到3000元的紅單,從檢舉民眾拍下的照片中可見,她的黑色愛犬因頭部探出車窗被紅線框了起來,顯示其違規行為。
有網友好奇詢問:「狗是貨物?」事實上,有懂法的網友表示寵物在法律上是屬於物品沒錯,交通部也正在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違規者統一裁罰基準,計畫提高汽車所有人未依規定裝載之罰鍰,只要發生肇事導致傷亡,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8000元罰鍰,相關規範自10月1日開始施行。
不少網友對此感到不滿:「狗狗是人類最好的家人,怎麼可以是貨物」、「道路上檢舉魔人真的太多!」、「這樣載狗的確危險,但是狗非貨物」、「這是狗狗坐車的樂趣之一」、「我的老天鵝啊,這樣摩托車載狗也......」;但有網友認為:「其實是真的很危險的」、「遵守規定也是保護毛孩子」、「真的不太合適,你會讓小孩子伸頭出去嗎」、「萬一出事的話,後悔也來不及」、「萬一掉下去要花的就不只3000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