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弒母的陳姓自閉症少年上訴二審失敗,仍判19年10月。侯柏青攝。
有自閉症等多重障礙的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和母親有齟齬,憤拿水果刀弒母20多刀致死,一審國民法官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重判19年10月;辯護律師上訴主張他是自閉等多重障礙兒,感嘆國民法官無法理解該病,希望幫陳生求輕刑,陳生也當庭哭問「我為什麼會這樣?」二審合議庭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刑度,陳生今天出庭聆判面無表情,但緊張搓手。本案仍可上訴。
合議庭今天提解在押的陳生聽判,他在宣示判決前緊張得直搓手,在法庭裡顯得滿臉侷促,聽完合議庭念出「上訴駁回」4字後,他面無表情,不確定是否能理解。合議庭審判長許永煌對他說「不服判決的話,可以在收到判決後20天內上訴」,陳生則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
在陳生解還看守所前,記者問他「是不是覺得法官不懂你嗎?」陳生皺眉、頓了一下,低頭不語離開。
調查指出,陳母獨力扶養有自閉症狀的陳生,自小對他呵護備,甚至帶他參加早療,但陳生長大後,因多項生活瑣事累積情緒。他在去(2024)年6月1日上午,想和母親討論升學卻被拒,一怒之下拿水果刀猛刺媽媽的頸、腹及頭部猛刺20多刀,他於20分鐘打電話報警,陳母送醫不治。陳生一開始稱媽媽也攻擊他,最終才承認犯罪,一審國民法官重判19年10月。
一審重判陳生,但值得注意的是,判決認定,陳生自幼就有符合「自閉症」的強迫行為,學齡至少年階段,更出現自閉症類障礙症的共病症(例如注意力不足/過動、適應障礙症、行為規範障礙症)等,其後也出現「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等症候。不過,一審認定,這固然是關係到「心理健康」的重要一環,但認為陳生從小接受家人安排治療及生活支持,家人並沒有放任不照顧他。而一審判決也深入解釋,為什麼在這個案子,無法引用《刑法》「情堪憫恕」條款減刑。
判決認為,陳生在精神鑑定時提到的和媽媽的衝突,例如「巧克力事件」、「存摺爭執」及「讀大學」等,都是家庭常見的親子衝突,不是「情堪憫恕」條款要求的「特殊背景」。判決認為,陳生犯下如此重大的弒母案,背後沒有暴力或威脅等外在因素影響,犯案動機都源自於他「內心主觀的怨懟與偏執」,「帶有強烈自我中心與對他人生命權益之漠視,欠缺正當性」,無法令人同情理解,況且,他的精神狀況也屬正常,可以理解行為的不當。而判決也認為,家屬多數不原諒他,未來將很難有家庭支持系統,而以他的狀況,必須持續長期服藥和心理介入才能重建社會關係。一審考量他坦承犯案,也希望出獄後帶著媽媽的照片旅遊完成生前願望,顯見他犯案有悔意,據此重判19年10月。
醫生證稱,高智能自閉症兒童小時候可跟同儕相處,但長大後可能無法理解別人的思維。兒童示意圖,取自Unsplash
不過,二審開庭出現轉折,鑑定醫師作證時坦言,他雖是自閉症類,但屬於30%「沒有智能不足」的族群,也就是說,早期可以照顧自己、和同儕相處,但升上國高中後,將出現無法理解別人的想法或暗示的狀況,社會適應不佳。
醫師指出,陳生的反應比一般人激動,「他好像知道自己不能殺人,但衝動一來,不一定能控制。」陳生聽到這裡,摀臉無聲落淚,隨後臉部扭曲地問醫生「我的病是先天的嗎?我為什麼會這樣?」醫師當庭安慰他「你是先天性的自閉症….是不是有很多地方無法好好地說話?」
二審庭訊到最後,法官最後問他「你覺得該判多久?」陳生無預警地吐出「17年」這個數字,但為何是這個數字,他也說不出理由。
其委任律師表示尊重他的看法,但請法官特別注意他的病症,律師感嘆,「現今的醫療和法律認定有落差…《刑法》是為了可以理解意義的人而存在,無法理解的人,用刑罰並不是最佳選擇。」委任律師指出,其實,本案恰好可以凸顯國民法官的存在價值,因為職業法官平時不一定有機會了解自閉症,身為素人的國民法官應該更有機會接觸到,應該進一步發揮功能,不過,律師也坦言,「本案的國民法官顯然不能理解自閉症,這嚴重影響被告的罪責…」
不過,律師的主張並未被二審採納,二審合議庭今天仍駁回上訴,維持19年10月刑度。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