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與宜蘭地檢署等組成專案小組,查緝人蛇集團。海巡署提供
宜蘭地檢署近日偵結起訴台灣近期最大船隻偷渡人口販運案,由一對李姓兄弟為首的人蛇集團,先收取24名越南偷渡人士每人25萬費用,4月25日利用漁船載運入境時又恐嚇勒索每人需再支付15萬,若不付款會將人推入海中。經地檢署與移民署等跨部會追查,近日將李姓兄弟、涉案的羅姓人士、越南籍阮姓人士分別起訴4到7年有期徒刑,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960萬。
起訴書指出,涉案的人蛇集團係由李姓兄弟、羅姓人士及兩名阮姓越南人等組成。
今年4月,阮男招攬24名越南人,利用其無法入境台灣仍想來台工作的心理,提議可協助偷渡入境,每人需付偷渡費25萬元。爾後,阮男夥同李姓兄弟及羅男,4月25日17時許,利用我國國籍「金○○8號」漁船到越南接人,載到公海後,換小型漁船分批轉運企圖躲避查緝。
在偷渡過程中,李姓兄弟等人趁24名偷渡客孤立無援、求助無門之弱勢處境,額外勒索每人須再支付15萬元,還恐嚇若不付款將拒載推入海中,脅迫24名偷渡客同意支付總額高達960萬元。
宜蘭地檢署、海委會海巡署查緝隊、艦隊、移民署等跨部會組成專案小組,事前掌握情資,運用科技偵查設備結合雷達系統監控「金○○8號」漁船動態,事發當天動員艦艇攔查圍捕,在我國領海基線9.3浬處當場查獲船長、船員4名及24名越南籍偷渡客。
此外,專案小組當場查扣「金○○8號」漁船1艘、手機5支、衛星電話2支等物,及時阻止非法入境及重大人道危機發生。
宜蘭地檢署說明,本案於8月22日偵查終結,人蛇集團對偷渡客多重剝削,甚至罔顧人命,以推入海中威脅弱勢,行徑惡劣,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對李姓兄弟等人分別量處7年及5年有期徒刑,對羅姓、阮姓人士2人各量處4年有期徒刑,並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不法所得960萬元及查扣之犯罪工具。另名涉案阮姓人士則發布通緝。
至於24名越南籍偷渡人士,則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宜檢強調,偷渡行為嚴重挑戰我國邊境管制,危害國家安全,並屢次引發人權危機,甚至釀成無法挽救之悲劇。本署將持續嚴打人口販運,阻絕危害於境外,救助人口販運被害人,守護邊境安全,落實民主人道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