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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洋陷桃花劫!女大生控被罵妓女「生理期來他也要」

    2025-06-05 12:32 / 作者 陳怡穎
    王文洋面臨桃花劫。取自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臉書
    74歲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陷桃花劫,20多歲的宋姓女子由母親代為提起訴訟,於昨(6/4)日由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宋女指控王文洋曾以每次10萬元代價與她發生性關係,期間未曾採取保護措施,並曾口頭承諾支付20年、每年200萬元的「扶養費」。如今,女方由母親代女兒提出認親訴訟,要求王支付10億元和解金。

    宋女昨天親自到庭作證,根據《鏡週刊》報導,當事人戴著口罩、帽子與墨鏡,全身包得密不透風,看得出身材豐腴、膚色白皙。王文洋則未現身,由律師代表出庭應訊。

    報導指出,宋女稱5年前在交友平台「aSugarDating」認識王文洋,雙方互動密切,她曾數次到王位於北市的住處與辦公室,兩人發生性行為多達10次以上。而王文洋曾贈與瑞士名錶、愛馬仕柏金包、卡地亞戒指等名牌物品,並口頭承諾願每年給付200萬元、持續20年給她。

    《鏡週刊》報導宋女親曝王文洋曾多次以大疊現鈔支付這筆錢,直接從抽屜拿出兩疊「錢磚」放桌上,看起來剛從銀行領出的新鈔,她也沒當場清點就收下。之後關係惡化,王文洋單次付清4000萬元後中止金援,當時宋女還拍下交付現金的照片作為證據。宋女也控訴,王文洋曾辱罵她是「妓女」,就算她生理期來了還是強迫她照常發生性關係,相當自私。

    對於包養風波,王文洋曾於5月13日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發聲明回應表示,因全案已於去年進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審理,依《家事事件法》第9條規定,家事事件採審理程序不公開原則,王文洋先生也尊重司法程序,一切交由法院審理判斷。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指出,對於有人不斷在法庭外向媒體爆料,意圖運用媒體爆料影響法院的審理判斷,或許都會對「程序公平」、「不公開審理」的制度設計造成影響,王文洋先生並不認同。若有侵害其隱私權及名譽權等不法情事,王文洋先生日後將會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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